一、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指令、決定、規定、標準等,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本部門的瓦斯防治工作全面負責。
二、 負責公司瓦斯治理的管理工作,對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按時按規定組織完成。
三、 負責組織制定完善瓦斯防治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崗位責任制,加強部室人員的安全思想和技術業務教育,使瓦斯治理技術管理工作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
四、 負責組織審查各礦瓦斯防治各項工程設計。
五、 負責組織編制公司瓦斯治理中長期規劃。
六、 負責組織審查各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七、 定期開展礦井瓦斯治理考核及通風專業質量標準化檢查。
八、 協助總 工程師定期開展礦井通風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通風、瓦斯、煤塵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九、 協助總工程師開展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十、 組織召開“一通三防”例會及瓦斯防治專業會議,對存在的瓦斯防治技術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十一、 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和處理瓦斯治理的技術難題和事故隱患。
十二、 組織生產技術部人員學習業務知識,協調完成和做好瓦斯治理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
十三、 發生重大瓦斯事故時,協助總工程師制定事故搶救方案,并積極參與搶救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追查和處理。
十四、 協助上級領導完成各項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