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測科:
1.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防治水規定》督促、檢查專業組的業務規程、規定、條例及工作細則的執行情況。制定適合本礦的各專業的實施細則及時向上報各種防治水圖紙及報表。
2.按規定完成礦井地質報告編制及礦井地質、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分類工作,并逐級上報審批。
3.查明各種充水因素,分析和掌握水文地質規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井上下防治水規劃及其工程設計,根據生產需要負責尋找水源。
4.做好業務保安,開展地質水情水害預報等工作。
5.參與礦井采掘技術設備以及年、季、月度防治水計劃、災害預防計劃和遠景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審定工作。
6.測繪和編制煤礦測量、礦井地質、礦井水文、礦井儲量等各種圖紙。
7.綜合生產開展防治水方面的科學研究工作。
8.承擔礦井生產中防治水工作,及防治水方面的技術咨詢服務。
9.組織每月的防治水檢查,對查處的隱患,按照“三定”原則整改。
二、調度室:
1.負責協調井下生產運輸,保證防治水設備、材料運輸暢通。
2.負責全礦公共區域內的水溝、沉淀池責任區的劃分,制定清倉計劃,并按時安排清倉隊伍,保證水倉的空倉容量經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溝、沉淀池的清理工作。
3.負責在發生水害時啟動水害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
4.負責組織落實礦井探放水工程,注漿加固工程計劃實施。
三、生產科:
1.負責防治水工程如水倉、水溝、泄水通道及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設計。
2.負責地面排水溝的規劃,做到布局合理,及時安排隊伍清理排水溝,保障地面排水溝無淤泥,水溝蓋板平整完好,水流通暢,工業廣場內不積水。
3.參與防治水規劃、計劃的編制。
4.參與防治水工程的設計。
四、機電科:
1.負責礦井各排水點、水平排水系統排水設備的選型、安裝、維護及主要排水系統的排水能力測試等工作。
2.負責對各水平變配電、泵房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排水能力滿足礦井正常及最大涌水量的需要。
五.安檢科:
1、負責井上下防治水工程實施過程的監督、落實工作。
2.在預測安全區域施工遇到重大地質異常,有明顯突水預兆時,現場安檢員、班組長、作業人員有權停止工作,必要時撤出人員,向調度室匯報。
3.落實礦井防治水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查處
事故責任人。
六、企管科:
1.負責探放水設備及水文地質觀測、計量設備儀器的購置。
2.負責地面及井下防突水物資的購置及發放管理。
3.負責井下水文物探工作的業務合同的簽訂。
七、財務科:
負責防治水相關業務資金準備,并做到??顚S谩?br />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