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本監區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
???? 第25條? 未及時組織進行掘進監區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記大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 第26條? 掘進監區在生產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的,掘進監區監區長應負直接責任。
??? 第27條? 對本監區掘進工作面的安全生產管理負直接責任。
???? 第28條? 未組織制定本監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或未按規定進行考核的,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29條? 在掘進過程中,沒有按照“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掘進監區監區長應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 第30條? 不能夠保證各崗位操作人員齊全,或本監區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31條? 未及時組織干警、職工、學員進行安全學習,開展區隊安全教育,或未要求(組織)好班組安全教育,掘進監區監區長負主要責任。
???? 第32條? 掘進工作面的支護質量、巷道成形等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 第33條? 沒有組織好掘進監區的班前會,認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點,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34條? 未及時發現、整改掘進工作面的安全隱患,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35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36條? 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37條? 未組織好本監區新、老干警職工、新、老學員簽訂師徒合同,或師徒合同執行不好的,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38條? 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不認真,本監區接連發生同類事故或從業人員經常不按章作業的,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 第39條? 掘進監區未有效落實事故防范措施的,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40條? 掘進監區未有效落實探放水制度的,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41條? 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掘進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42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督)、審查中,掘進工區區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掘進監區監區長負直接責任。
???? 第43條? 分管的掘進隊(班、組)不能夠協調工作,掘進監區監區長應負直接責任。
???? 第44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領導責任,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