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
2. 按時交接班,不擅離職守。
3. 按規定信號給絞車司機傳點開車、停車,做到安全及時地升降人員或物料。
4. 嚴禁把工作點當作停車點把用,認真操作聯動門,確保安全運轉
5. 與把鉤工密切配合,發點準確清晰,視紅燈發點;升降人員時,罐籠罐簾落好后方可發點開車;監督下放重物的配重,防止絞車過速。
6. 開車后應立即注意設備聲響及大繩擺動有無異常,若有異常立即打點停車檢查處理。
7. 升降物料時嚴禁乘人,上下特殊物資時必須與絞車司機聯系。
8. 努力學習技術,熟悉所操作機械的性能及構造原理,提高技術水平。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