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礦井年、季、月生產作業計劃,維簡計劃、基建計劃及礦井中、長遠規劃的編制上報等工作。
二、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在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范圍內開展計劃管理工作。
三、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各項企業管理的活動,當好領導的參謀,為企業發展獻計獻策。
四、認真做好礦組織的工程驗收工作,經常深入現場,熟悉產布局,掌握生產進度,為計劃制訂的合理、可靠、安全收集第一手資料。
五、編制計劃以安全為原則,做到不安全不計劃、不生產。
六、及時做好安技措及“一通三防”專項資金計劃編制上報工作,檢查驗收工程進度和質量,監督資金的使用落實情況。
七、參與礦井災害預防計劃的編制工作。
八、做好有關計劃政策、文件、法規、報表及原始資料的整理、保管、歸檔工作。
九、參與對基層生產計劃,隱患處理計劃的檢查、評比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