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工開車前必須經地面有關崗位工作人員同意后方可啟動。
2、 開車前,必須鳴鈴,待所有人員離開危險區后方可啟動。
3、 工作中,臺上操作人員必須聽從臺下操作人員的指揮。
4、 正常生產中,如下道工序發生故障,應立即通知操作人員停止要鋼,待故障排除并得到要鋼信號后方可給鋼。
5、 當軋機調整工和操作工在調整導位裝置或處理故障時,沒有臺下人員指揮,禁止要鋼。
6、 設備停止運轉后,要將所有控制手柄開關置于零位。
7、 接到軋鋼工下達的開車指令后,應復述指令,經軋鋼工確認后方可啟車。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