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職工在電力生產中的人身安全,保障股東方、企業和職工的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的管理體制制定。
??????? 第三條 集團各級實行以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統、分層次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并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 第四條 集團控股火電企業(以下簡稱“控股企業”)應依據國家、行業及集團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管理規定,制定適合本企業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 第五條 控股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要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電監會的監督,在電網安全穩定生產方面接受電網經營企業的安全監督。
??????? 第六條 必須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實行安全目標管理。
??????? 第七條 對生產安全事故和異常情況的調查處理應當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簡稱“四不放過”)。
??????? 第八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控股火電企業和全資火電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 第二章?? 目? 標
??????? 第九條 集團火電板塊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
??????? (一)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事故;
??????? (二)不發生較大人身傷亡責任事故;
??????? (三)不發生較大設備事故;
??????? (四)不發生負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 (五)不發生較大火災事故;
??????? (六)不發生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 (七)不發生電廠垮壩事故;
??????? (八)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 (九)控制一般人身傷亡事故和一般設備事故。
??????? 第十條? 控股企業實行安全生產目標四級控制:
??????? (一)企業控制重傷和一類障礙,不發生人身傷亡、主要設備損壞和電網事故;
??????? (二)部門控制輕傷和二類障礙,不發生重傷和一類障礙;
??????? (三)班組控制未遂和異常,不發生輕傷和二類障礙;
??????? (四)個人控制失誤和差錯,不發生人身未遂和異常。
??????? 第十一條 控股企業可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目標,但不能低于本規定的要求。
??????? 第三章?? 安全組織與職責
??????? 第十二條 集團控股企業須成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委會主任由本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
??????? 第十三條 安委會的主要職責:
??????? (一)研究部署、指導協調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 (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 (三)審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規劃、目標、獎懲等;
??????? (四)討論、決定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事項;
??????? (五)組織、協調本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安全措施的落實等。
??????? 第十四條 安委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會辦公室”),為安委會日常辦事機構,安委會辦公室應設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 第十五條 安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 (一)研究提出安全生產規劃、計劃、重大措施建議等;
??????? (二)監督檢查、綜合協調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 (三)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向安委會匯報;
??????? (四)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
??????? (五)參與研究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 (六)擬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及控制指標;
??????? (七)承辦有關安全生產會議、重要活動等;監督、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 (八)承辦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 第十六條 控股企業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生產、施工實際要求,設置明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監督機構行使安全監督職能。安全監督機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主管,在業務上受集團的指導。
??????? 第十七條 控股企業的主要生產部門設專職安全員,其它部門和班組設兼職安全員,企業安全監督人員、部門安全員、班組安全員組成三級安全網。
??????? 第十八條 安全監督機構的人員配置及裝備應滿足安全監督工作的實際需要。安全監督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本專業技術的人員擔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任職資格或國家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
??????? 第十九條 安全監督人員的職權:
??????? (一)有權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控制室檢查了解安全情況。
??????? (二)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
??????? (三)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有權向企業內任何人員調查了解事故有關情況和提取事故原始資料,有權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錄音、錄像等。
??????? (四)對事故的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或向上級安全監督機構反映,對違反規定、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糾正或越級反映。
??????? 第四章??? 安全責任制
??????? 第二十條 集團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集團對控股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 第二十一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負全面責任。
??????? 第二十二條 各級主要負責人作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基本職責:
??????? (一)建立健全并落實本企業各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 (二)組織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 (三)組織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重要文件,及時協調和解決各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 (四)及時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定期聽取安全監督部門的匯報,主持安全生產分析會議,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 (五)保證安全監督機構及其人員配備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監督部門履行職責;
??????? (六)保證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 (七)組織制定本企業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組織救援、搶險和生產恢復工作;
??????? (八)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 第二十三條 控股企業分管領導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總工程師(企業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
??????? 第二十四條 控股企業各部門、各崗位應有明確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行為規范和獎懲措施。做到責任分擔,實行下級對上級、下級單位對上級單位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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