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規范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的落實,確保投運的項目安全設施齊全有效。
2. 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各類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中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控制和管理內容。
3. 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設施:
指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安全設施分為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3.2 “三同時”制度:
指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建項目(工程)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 組織機構與職責
4.1 工程技術部
是本程序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委托,并對設計文件進行審核;
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工程監理的委托,負責施工質量控制;
負責建設項目聯合驗收的組織。
4.2 安全質監部
負責參與建設項目聯合驗收,對安全設施進行專項驗收。
4.3 管線所
負責安全設施的使用、維護、保養及維修。
5. 工作程序
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設施的論證,明確項目可能產生職業傷害的種類,對職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將論證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
5.1 安全設施設計
工程技術部委托項目設計時同時委托安全設施的設計。
工程技術部負責對安全設施的設計進行審核,當設計方案中安全設施不完備時應督促設計單位進行完善補充,保證安全設施的設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重大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方案須邀請安全質監部共同審核。
5.2 安全設施施工
安全設施設備的采購遵照物資采購相關制度執行。
工程技術部組織安全設施的施工,委托監理單位對安全設施的施工進行監理,對施工過程的質量進行控制。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并對施工質量負責。
5.3 安全設施驗收
建設項目聯合驗收由工程技術部組織,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安全質監部、管線所共同進行。
安全質監部負責在項目聯合驗收時對安全設施進行專項驗收。對不符合職業安全健康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4 安全設施投產使用
項目聯合驗收合格后,管線所負責安全設施與項目同時投產和使用。
管線所負責安全設施的投產和運行,并對其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
5.5 單獨立項的項目需要進行安全預評,并根據相關政府部門辦理”三同時”審批或備案手續。
6. 相關文件
6.1《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