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安全監理督促整改工作的檢查。
2、專業監理工程師、其它監理人員負責安全監理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實。
3、督促并協助建設單位查明地下管線的分布情況,督促有關單位簽署地下管線保護協議。
4、督促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統一管理,并督促施工總承包單位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5、督促平行分包單位及時劃分安全責任與簽訂安全協議。
6、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組、項目、公司),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
7、對每周和每月組織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安全檢查出的問題,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8、在工程例會上,對安全生產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9、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發性事件時,立即下達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10、督促整改的相關資料由項目監理部保存。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