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爆破項目部
①爆破項目部由公司經理指派有相關資質的爆破技術人員組成。
②爆破工程項目部由爆破設計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安全質量監督人員組成,一般爆破工程項目由有相應資質的爆破工程師擔任組長,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項目部由公司經理或總工程師直接領導。
③爆破工程項目部通常設項目經理1人,副經理1人或多人;下設工程技術組、質量安全組、材料設備組、后勤保障組、施工隊、應急組。
項目經理職責:對爆破工程負全面領導責任,是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整個爆破工程全過程的領導指揮和組織實施。項目經理必須有建設部門頒發的項目經理證和公安部頒發的相應級別爆破技術人員安全作業證。副經理協助經理工作,經理不在位時,履行經理職責。
工程技術組:工程技術組設項目總工程師1人、技術人員若干人,主管項目生產和爆破施工全面技術管理工作,對項目經理負責,負責工程進度、質量、安全,負責成本管理,配合項目經理協調各方面關系等,同時提交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組織方案,進行施工技術交底,負責測量、測試和試驗工作等。工程技術組負責人必須有公安部頒發的相應級別爆破技術人員安全作業證。
質量安全組:負責編制質量安全計劃,進行安全教育,組織質安檢查并通報檢查情況。負責安全防護、爆破警戒的落實,檢查每日施工質量和安全,提交質量、安全獎罰方案,有權根據質安檢查情況下達開、停工令。檢查領用和退還爆破器材情況(當日未用完的爆炸物品是否按規定退回,不得存放在施工現場)等。
材料設備組:負責材料設備購買、調配、維修,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編制并落實施工機械計劃,施工材料計劃,滿足施工需要。定期檢查機械設備,提交機械設備定期保養和維修計劃等。
后勤保障組:根據施工進度安排防護材料的采購、供應工作,準備爆破警戒時使用的器材,負責爆破器材的購買、運輸、保管和發放工作。負責購買、領用勞保用品和經理部的其它后勤管理工作。安排裝藥和起爆期間的安全警戒。
施工隊:根據工程需要設1個或多個施工隊。根據作業量配備人員、機械設備。施工隊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
應急組:突發事件應急組,由指揮部直接領導,負責處理施工和爆破過程中的突發事件。
④爆破項目部成立后應立即制定項目實施計劃。
(3)爆破工程設計
①爆破設計前業主(甲方)應提供爆破對象的詳細圖紙資料,提供爆破作業區域及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和設備的分布圖,爆破設計人員應到現場詳細踏勘。
②爆破工程設計輸出文件??《爆破工程設計說明書》包括兩部分內容:爆破技術設計和爆破施工組織設計。
爆破技術設計內容包括:
a.工程概況,包括拆除物的狀況、爆區周圍環境、管線及市政設施分布情況、爆破拆除要求和目的等;
b.方案選擇,包括對拆除方法和方案進行比較,論證其安全性和合理性等;
c.爆破參數的確定,包括拆除范圍和高度的確定與計算,結構穩定分析,藥包參數及布置,起爆順序和延期時間等;
d.裝藥,包括炸藥品種選擇,單位炸藥消耗和單孔裝藥量計算,裝藥方法及裝填結構;
e.爆破網路設計,包括起爆器材選擇,起爆能源和方法,起爆網路連接形式和方法;
f.安全距離,包括計算爆破地震效應,空氣沖擊波、飛石、塌落影響范圍及其沖擊振動的安全距離、噪聲及警戒范圍,安全警戒人員的配置及音視信號的規定;
g.事故預防和處理技術,包括預計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控制,啞炮處理、不穩定結構物處理等處理方法;
h.技術設計附圖,包括爆區周圍環境平面圖,拆除物平面和剖面圖,藥包布置、裝填結構圖,起爆網路連接圖,安全警戒圖,市政設施等管線圖,安全防護與覆蓋措施附圖和設計說明。
爆破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
a.施工方法,包括方法、設備、機具和材料的選擇與數量;
b.組織管理,包括指揮管理機構,工作制度,施工順序和進度,監督檢查制度;
c.施工人員安排,包括工程總負責人、技術總負責人、爆破器材保管員、押運員及后勤保障人員以及各施工區域或部位的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配合施工人員的定崗、定責;
d.施工安全,包括炮孔驗收制度,爆破器材運輸、貯存要求,起爆藥包加工、裝填工藝和要求,爆區警戒方法、制度及起爆程序等;
e.爆破期限,包括預計的爆破施工時間與安排。
爆破設計文件必須滿足合同規定的要求,符合《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或《拆除爆破安全規程》(GBl3533-92)
所有爆破設計文件應有設計負責人、審核人、公司總工程師、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法人代表簽章。
(4)申請報批
①申請報批的文件包括:北京市爆破工程審批表、業主(甲方)實施爆破委托書、《爆破工程設計說明書》,包括:爆破技術設計和爆破施工組織設計、爆破周圍環境圖。
②所有申報文件須加蓋公章后上報,C級以下工程的申報材料一般不少于2份,B級以上工程的申報材料一般不少于3份。
③C級以下工程直接由分(縣)局主管局長審批;B級以上工程由分(縣)局簽署同意意見后,將申報材料報市公安局審批。
④分(縣)局的審批時限為5個工作日,市公安局的審批時限為10個工作日。
(5)委托監督
①B級以上爆破工程的施工必須有另一爆破公局實施監督,監督爆破公司應具備同等或以上爆破資質,監督工作負責人需持有公安部頒發的相應級別爆破技術人員安全作業證和建設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②監督單位由業主(甲方)委托,并出具委托書,也可以由公安部門指定。
③監督單位接到委托書后,應立即對爆破技術方案和施工組織方案進行評估,寫出初步評估意見。
④初步評估意見報送公安局后5d內召集專家評審會。評審會由監督單位主持。評審組專家成員可由北京工程爆破學會推薦,原則上應聘請有類似工程經驗的爆破專家評審。參審人數根據工程規模、技術難度確定,一般為3~9人。評審會應有公安局的相關負責人參加。
⑤評審會程序及內容:
評審會程序:施工單位設計人員匯報設計方案;監督單位匯報初步評估意見;專家進行評審。
評審內容包括:爆破區周圍環境的安全性;設計依據材料的完整性、可靠性;爆破選擇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設計方法和設計參數的合理性、準確性;起爆網路的安全性、可靠性;存在的有害效應及可能的影響范圍,有害效應控制措施的可靠性;可能發生事故的預防對策和搶救措施是否適當;施工組織及施工人員的素質等。
⑥監督單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寫出正式的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報告需經評估單位法人代表和技術總負責人簽字方可生效,評估單位應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⑦施工單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設計文件,提出正式的爆破技術方案和施工組織方案,修改后的爆破設計文件仍須有設計負責人簽字,審核人、公司總工程師、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法人代表簽章,最后連同評估報告一并報公安局。
⑧公安局接到正式設計方案和評估報告后,應在5d內完成批復。
⑨安全監督辦法:在施工過程中,監督單位應配合工程審批公安機關定期組織有施工單位、業主參加的施工小結會,小結施工情況,指出存在的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在爆破工程的主要階段和部位竣工完成后,簽署爆破工程安全監督意見;爆破實施完成后,監督單位須提交監督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