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本工地的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2組織并主持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組織并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3負責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負責編制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辦理重大施工項目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報審并親自進行交底。
4負責布置、檢查與指導班組(施工隊)技術員編制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5組織編制本工地技術革新和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負責組織本工地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和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7負責對分包單位施工的項目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上的監督與指導。
8參加本工地的安全檢查,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9參加人身輕傷事故和記錄事故中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