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目的
本工作標準規定項目材料員工作職責、內容,應保存的資料和應熟悉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2、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以及行業有關材料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負責在職責范圍內對物資供應方進行考察、評審和管理。
(3)根據分公司授權,做好部分材料的采購工作。
(4)按計劃負責材料、半成品的保質、保量、按時進場。
(5)協助公司材料部門簽訂材料供應、周轉材料及架設工具的租賃合同,并負責組織進場、使用及退場工作。
(6)貫徹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負責現場材料使用及相關管理。
(7)認真執行材料領退料制度。
(8)建立健全項目各類材料臺帳。
(9)負責項目材料的節超對比分析工作。
3、工作內容
(1)全面執行企業材料管理制度,按標準要求有效控制材料采購、運輸、裝卸、儲存、保管各項要素規定,保證符合要求。
(2)對職責范圍內的項目物資供應方進行考察、評審和管理。
(3)根據施工材料需用計劃,及時完成授權范圍內各項材料物資的采購任務,保證各種材料工具按質、按時、按量供應到現場,做好材料質量證明文件的收集,保證真實、齊全、完整,并與施工進度同步。
(4)采購料具做到“五符”,即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數量符合要求;“三比”,即比質、比價、比運距;“四不買”,即沒計劃的、質量不好的、價格高的、超儲備的不買,確保料具的合理使用。
(5)堅持質量第一、質量優先的采購原則,做到不合格材料和三無產品不進入現場,證隨貨走,貨證同步;選擇合格可靠的供貨單位,做好進貨的質量記錄,收集材料工具質量證明資料,包括:產品證明書、質量標準、產品鑒定報告及出廠檢驗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文件等。
(6)對采購材料和甲供材料按規范要求進行驗收。
(7)根據庫管員上報的庫存移動報表,定期核實材料的庫存情況,不盲目重復采購,做好積壓物資調劑處理工作。
(8)做好項目材料的節超對比分析工作,及時將節超對比分析結果向項目經理匯報。
(9)及時完成與材料相關的其它工作,搞好與其他部門協作配合.
(10)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4、需要存檔的資料
(1)合格物資供方名冊
(2)材料需用計劃
(3)材料采購計劃
(4)材料采購臺帳
(5)材料材質證明文件
(6)不合格材料處置記錄
(7)甲供材料登記臺帳
(8)物資臺帳及相關記錄
(9)材料移動報表
(10)材料驗收單
(11)材料采購租賃合同
(12)材料采購租賃合同臺帳
(13)關于材料的其他資料
5、本崗位應熟悉以下法律和法規、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9)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規和要求
(10)上級企業規章制度、方針目標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