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制度
在施工現場使用電、氣焊,以及動用明火時,必須到安工部開具動火證。動火前必須嚴格清理周圍所有易燃品。并備好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專人看火,完工后,必須檢查現場確無不安全隱患后,方可離去。使用電、氣焊必須由持有有效焊工證的本人操作。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嚴格管理油漆、稀料的使用。嚴禁在施工現場大量存放油漆、稀料。現場使用的稀料,應隨用隨配,調配應在室外進行,一切存放使用調配料的場所嚴禁明火。如大面積使用稀料作業,事先應通知保安部,采取嚴格的消防措施后才能施工。違反上述規定者,對當事人罰款500元.
嚴禁亂放易燃物。施工期間使用的各種可燃物、易燃物,要妥善保管,不得亂扔亂放。對刨花、鋸未、木屑及用剩下的油漆底子,擦油漆的廢布、廢紙等可燃、易燃物,每天下班前要清理干凈。不得在公共區域堆放物品,阻塞通道.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如現場發現吸煙者均按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予以處罰。
安全用電制度
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現場維修電工完成,作業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無有效證件者不得從事該項工作。
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線路破損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安工部報告,由安工部組織電工進行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配電設備或配電線路維修時,必須懸掛停電標志牌,電箱關閘上鎖。停、送電必須由臨電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并提前報改造辦.
臨時用電一律采用“三相五線制”配線,每個臨時配電板(箱)必須全部安裝優質的漏電保護器,且進入現場施工前,經過嚴格的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
改造辦負責整個現場的安全工作,嚴格遵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措施規定的有關安全措施組織施工。
施工過程中對薄弱部位、環節要以重點控制,對機械設備進場檢驗、安裝和日常操作嚴加控制與監督,凡設備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準使用。
防護設備的變動必須經改造辦批準,變動后要有相應有效的防護措施,作業后按原標準恢復,所有書面資料由改造辦保管。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佩帶胸卡。施工現場堅決禁止吸煙。明火作業要辦理“動火證”,要有防火措施和專人負責看火。
嚴禁從樓上向下傾倒垃圾等物,材料、工具等人工運輸。
現場所有機電設施,應由專業人員操作、維修、保管,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對焊工、電工等工種,必須持有操作證則者方能施工,并需佩帶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施工現場醒目之處設置安全生產標語和標牌。
場成立安全,消防檢查組,根據工程進展階段情況組織安全,消防檢查制,通過檢查結合現場逐步改進完善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