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工作,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安全生產,根據國家及市有關安全法規、規定,結合京西集團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1.2安全防護的管理是施工現場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安全防護指在施工程及其附近區域,因需要而設置的腳手架、工具式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等工程,以及防止作業人員發生高處墜落而設置的防護欄桿、防護蓋板、防護門、防護棚等設施,在搭設、使用、維護方面的管理。
1.3凡北京京西建設集團所屬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現場均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 安全防護管理崗位責任制
2.1項目經理
2.1.1項目經理對施工現場內所使用的各種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和防護設施符合規范要求負全面領導責任。
2.1.2負責參加安全防護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策劃工作。
2.1.3負責配備一名安全防護專業管理負責人及滿足施工需要合格的腳手架作業人員。
2.1.4負責組織對腳手架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并監督專業工長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監督作業班長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的工作。
2.1.5支持技術負責人做好安全防護的技術措施和對施工現場防護設施的驗收工作。
2.1.6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事故隱患。
2.1.6負責購置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嚴防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2.2項目技術負責人
2.2.1對施工現場內的各種防護設施負技術責任。
2.2.2負責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各種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和防護設施符合現行規定要求,在技術上給予保證。
2.2.3負責協助辨識小組進行安全防護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策劃工作。
2.2.4負責編制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和防護設施的施工方案,并提供給作業班長(安全防護技術措施)的文字資料。
2.2.5負責組織和領導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和防護設施的驗收工作,并在驗收單上簽字歸檔。
2.2.6協助項目經理做好腳手架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2.3安全防護負責人
2.3.1負責貫徹國家及市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負直接管理責任。
2.3.2協助項目經理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責任制及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2.3.3協助技術負責人編制符合現行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技術措施及各種腳手架的搭設方案。
2.3.4協助項目經理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防護知識的教育、考核及培訓工作。
2.3.5協助有關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腳手架的驗收工作,并填好驗收單。
2.3.6負責安全防護用品及安全防護材料的檢驗及鑒定,及時制止偽劣產品進入現場。
2.3.7配合有關人員對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和防護設施進行日常檢查和整改。
2.3.8負責安全防護工作內業資料的建檔和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4架子工班組長
2.4.1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4.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的工作。
2.4.3組織班組人員經常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不斷提高每個人的安全生產技術素質。
2.4.4指導和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4.5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班前安全講話,做到不違章指揮。
2.4.6做好入場三級教育工作(班組安全教育)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同時報有關領導。
2.5腳手架作業人員
2.5.1對現場各種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和防護設施負直接操作責任。
2.5.2負責施工現場內的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和防護設施的隨時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
2.5.3負責施工現場內的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和防護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發現有異常現象應及時采取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2.5.4積極宣傳安全防護知識,維護安全生產秩序,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杜絕違章操作。
2.5.5發揚團結友愛精神,互相關心,互相協助,共同搞好安全防護工作。
2.6一般作業人員
2.6.1在使用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防護設施時負直接的維護責任。
2.6.2作業人員在使用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防護設施時不得隨意挪動和拆改防護設施。如確需要改動時,應請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2.6.3每個作業人員都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6.4加強自身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素質。
第三章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3.1安全防護管理規定
3.1.1從事腳手架作業人員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1.2嚴格執行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1.3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在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作業。
3.1.4各種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防護設施,必須按照國家、市有關規范、規定、標準搭設,并經技術部門驗收后,方可交給使用班組。
3.1.5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牌、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3.2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3.2.1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作業人員進行正確施工程序的講解。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明確技術要求、質量要求和安全措施。
3.2.2安全技術交底應由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或負責分部、分項工程的技術負責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編寫。
3.2.3作業班組長應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對全體參加作業的人員進行再交底。
3.2.4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應有雙方簽字手續,并及時歸檔妥善管理,以備查驗。
3.2.5交底人應及時對被交底人進行檢查,了解落實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并報有關人員。
3.2.6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根據施工部位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編寫,不得后補。
3.3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3.1新入場的腳手架操作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須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第三級安全教育)并及時參加特殊工種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作業。
3.3.2教育的主要內容有: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標準、勞動紀律、工傷事故案例、領導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與管理、處理意外事故、緊急自救、互救知識、安全防護設施的構造、性能作用等。
3.3.3除專業教育外,還應建立日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使腳手架作業人員,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章制度。
3.3.4腳手架作業班長組,必須按規定建立班前講話制度,作業班組長根據當天作業的特點,結合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內容,給參加作業的全體人員,認真講解正確的操作程序和工作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并做好班前活動記錄,以備查驗。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