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條 施工準備
??????? 一、?通過招標確定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各類專業施工隊伍進行深基坑支護工程的施工。
??????? 二、?項目總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充分學習和熟悉深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圖紙后,請設計人員進行圖紙交底、雙方會審并做好記錄、存檔。
??????? 三、?基坑支護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 專項方案的編制應包括以下內容:
??????? 1.?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圖、施工要求和技術保障條件。
??????? 2.?編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 3.?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 4.?支護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順序、施工工藝、工藝流程、技術參數、機械選型和降水方案等。
??????? 5.?詳細繪制支護體系各樁位或地下連續墻的平面布置圖、立面圖、剖面圖以及各節點詳圖。詳細繪制地下連續墻與地下室底板和各層樓板間相連接節點詳圖。
??????? 6.?詳細繪制各基坑內部支護體系各層次的平面圖和剖面圖,以及各節點的詳圖。
??????? 7.?詳細繪制土方放坡坡度,錨桿、土釘和擋墻的構造和節點詳圖。
??????? 8.?詳細繪制降水井以及各級輕型井點降水的平面布置圖、剖面圖及具體構造詳圖。
??????? 9.?支護(支撐)體系、降水以及土方開挖等應有詳細的計算過程,各種數據來源應準確。保證方案具有指導性和可行性。
??????? 10.?通過計算明確降水停止的具體部位和具體工序。
??????? 11.?逆作法施工的具體方法和施工的可行性,明確地下(基坑)施工和地上施工兩者間的相互關系及采取相應的措施。
??????? 12.?詳細列出基坑(地下)和地上各類工程的施工順序和施工方法,明確技術間隔的時間。
??????? 四、?編制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我方負責的監測監控方案等。
??????? 五、?編制保證工程質量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 六、?編制監測項目的實施細則等。
??????? 七、編制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數量和進出場計劃。
??????? 八、編制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
??????? 第十七條 項目經理部應保存方案的編制、審核、論證和記錄,公司科技部應建立基坑支護設計方案和專項施工方案臺帳,包括方案名稱、編制、論證、審核、審批的完成時間和實施的部位等內容。
??????? 第十八條 項目總工程師和施工隊長分別對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施工進行安全、技術和質量標準的交底,全體工人已進行培訓。
??????? 第十九條 監測人員和記錄人員定崗、定位,分工明確,并已進行培訓。
??????? 第二十條 組織原材料進場,并經復試合格。
??????? 第二十一條 組織機械裝備進場,并經試運轉合格。
??????? 第二十二條 組織各類檢測儀器(表)和檢測工具進場,并具有經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檢測合格和率定的證明。
??????? 第二十三條 勞保用品和器具準備齊全,經檢驗合格備用。
??????? 第二十四條 現場障礙清除完畢。
??????? 第二十五條 建議和督促建設單位立即組織有監測資質證明的監測檢測單位進場,并做好投入監測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 第四章 支護工程施工管理
??????? 第二十六條 各種類型支護工程,大面積施工前,先行做或一根樁或一個單元的工程試驗,通過試驗確定合理的施工參數。諸如:護壁泥漿的密度、水泥漿的水灰比、砂漿(砼)的配合比、攪拌下沉速度、噴漿提升速度、重復攪拌速度、靜壓樁的靜壓力和沉樁速度、預應力的施加方法和施加應力的比例等。為大面積的順利施工和施工安全提供可靠保證。
??????? 第二十七條 保證支護工程的施工質量,為基坑工程安全施工奠定基礎。支護工程施工中嚴格貫徹和執行土建工程各工種的各項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諸如:技術交底、技術復核、質量檢查、設計變更、材料代用、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分部項工程質量驗收、竣工工程驗收、工程故障和質量問題的報告等。深基坑支護工程施工中,嚴格按《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
??????? 第五章 支護工程的安全管理
??????? 第二十八條 基坑施工作業條件復雜,除土建工程各工種外,還涉及諸如機械、電氣等多工種聯合作業,涉及地下和地面的高處交叉作業等,因此施工中除執行本安全管理規定外,尚需執行諸如土建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等有關工種和高處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二十九條 現場內工程樁洞口較多,現場內外降水井洞口較多,現場中泥漿攪拌池、循環池、沉淀池、排污渠道等占地面積較大,必須采取各項具體措施,加強總平面的安全管理,至關重要。
??????? 第六章 技術復核和工程監測
??????? 第三十條 基坑支護開工前,項目經理會同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和總工程師等對工地四周的地形地貌、地上、地下的各類建(構)筑物和管線以及對進場的機具設備等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的檢查,對專項方案、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的書面資料以及施工隊伍的資質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證等進行一次認真的審核,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工。
??????? 第三十一條 項目總工程師針對各種類型的支護,在大面積施工前進行的單體試驗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認真思考和分析,必要時申報公司各有關部門和公司總工程師共同研究后對有關各施工參數做出必要的調整,以確保大面積施工時的正常進行。
??????? 第三十二條 工程開工前應會同建設單位和工程監測、檢測單位就工程施工過程中有關部位的監督監測進行具體會商,以達到基坑工程監測的預期目的。以隨時掌握基坑支護、基坑周圍建(構)筑物、地下管線、道路等動態的變化,據此,制定應急預案和采取應的急措施,為地下工程和基坑周圍建(構)筑物,地下管線、道路等正常施工和使用,提供安全保證。
??????? 第三十三條 工程技術組根據設計人員提出的對支護工程的監測要求,經過和現場監測單位協商后,編制由我方自行完成的現場監測方案,主要內容,包括:人員編制、監測項目、監測部位、監測內容、儀器(表)的配置、報警值、監測結果的處理和反饋報告等。
??????? 第三十四條 現場監測的項目,主要是根據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級和周圍環境的各種因素提出不同的要求,如表1。
??????? 第三十五條 監測工作從基坑土方開挖始,直至回填土完畢止監測人員隨時根據各監測項目的動態變化的數據,分別繪制隨時間變化的曲線圖表,見表2,現場監測的時間間隔見表3。當累計數據接近報警值時,及時向項目總工程師、現場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代表和設計單位有關人員報告并經和現場監測單位協商,以便共同制定應急措施和處理方案,及時處理。必要時請有關專家論證后處理。
??????? 每三十六條 記錄人員隨時做好記錄,填寫記錄表格并簽字確認。監測人員隨時提供基坑工程現場監測報告,并在報告書上簽字確認。記錄表格和報告書分別報項目總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代表審核后存檔。
??????? 第七章? 附則
???????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中建八局第三建設有限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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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