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開挖及基坑支護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審核
■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審核
基坑、須經專家組論證,施工單位應根據專家論證意見,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周圍環境資料以及根據支護結構設計、降排水的要求,確定開挖方案;方案內容應符合有關規程及強制性標準(施工安全篇)有關條文的要求。
土方開挖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 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滲水措施;
② 根據設計確定邊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預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③ 臨邊防護及坑邊荷載要求;
④ 上下通道的設置;
⑤ 施工運輸道路的布置;
⑥ 機械化聯合作業時的安全措施;
⑦ 土方開挖變形監測措施;
⑧ 施工人員安全防護措施等。
■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審核
基坑支護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基坑深度超過5m(含5m)時,須經專家組論證,施工單位應在專家論證意見及專項支護設計的基礎上完善基坑支護施工方案。在向監理提交施工方案時,應將專家論證意見及專項支護設計資料附于其后。方案應符合《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相關條文的要求,并綜合考慮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基礎類型、基坑開挖深度、降排水條件、周邊環境對基坑側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邊荷載、施工季節、支護結構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時制宜。
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 坑壁支護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
② 基坑周邊環境及防護措施;
③ 基坑臨邊防護及坑邊載荷安全要求;
④ 上下通道設置;
⑤ 排水措施;
⑥ 支護變形監測措施。
⑦ 施工作業人員安全防護措施等。
對基坑支護設計及施工的有關要求:
● 基坑支護的設計單位必須具有相應資質,其設計必須有圖紙及設計計算書。
● 當基坑支護安排給分包單位施工時,應審查基坑支護分包單位的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項目經理、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上崗資格證,必須符合要求。
常用的基坑支護型式有如下幾種:
● 排樁式擋土墻:以某種樁型按隊列式布置組成的基坑支護結構。
● 地下連續墻:用機械施工方法成槽澆灌鋼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墻體。
● 水泥土墻:由水泥土樁相互搭接形成的格柵狀、壁狀等形式的重力式結構。
● 土釘墻:采用土釘加固的基坑側壁土體與護面等組成的支護結構。
● 土層錨桿:由設置于鉆孔內的鋼筋或鋼絞線與孔內注漿體組成的受拉桿體。
● 其他還有鋼木支撐、鋼板樁圍堰、旋噴墻等支護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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