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監督檢查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安全規定及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基層,指導下級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5、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訓練、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的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9、對違反安全規定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的行為,經教育、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