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區(工程處、廠、站)主任(副主任)、施工隊負責人應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2、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3、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4、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