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以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施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施隊)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跟蹤落實,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發現解決不安全隱患。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違章作業的班組(人)要及時制止并給予嚴肅批評,并相應采用防范措施,認真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當現場施工作業與安全防護設施發生沖突時,應積極主動地配合先安全防護后施工作業,絕不能有僥幸、冒險心理和行動。
6.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7.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協助調查工傷事故的發生原因,并主動保護好現場。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