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從總包單位項目安全生產機構的領導。
2.努力學習勞動衛生知識,自學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3.自學遵守勞動紀律,集體作業時間,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4.愛護并正確使用生產設備、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險征兆,主動采取措施或請有關專業人員解決。當人力無法抗拒時,可先撤離現場,并向負責人報告。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揭露批評安全工作中缺點和問題。
7.努力堅持在生產過程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的三不傷害原則。
8.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救,保護現場,并如實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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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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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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