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經理:
(1)履行承攬合同要求,確定安全管理目標,確保項目工程安全施工,對工程項目的安全全面負責;
(2)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建立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組織編制安全保證計劃;
(3)貫徹執行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標準、規范和制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資源的配置;
(4)支持項目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檢查和督促、檢查工作;
(5)適時組織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體系評審和協調。
2、項目生產副經理:
(1)根據項目安全保證計劃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常注意督促檢查;
(2)協調安全保證體系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3)定期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的學習;
(4)實施現場管理標準化,確保操作現場工作環境不影響施工安全;
(5)組織安全設施的驗收,協助上級部門對工程項目的安全檢查和督促;
(6)負責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設施的采購計劃的審核及批準;
(7)處理一般工傷事故,協助處理重大工傷、機械事故,處理事故遵循"四不放過"原則,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發生;
(8)對各分包單位制定例會制度,建立會議紀要,并發放給有關人員。
3、項目工程師(項目安全工程師):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對安全難度系數大的施工操作方案進行優化;
(2)組織編制相應的安全保證計劃,并組織內部評審,上級審核通過后督促實施;
(3)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性強的工程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論證;
(4)作出因本工程項目的特殊性而須補充的安全操作規定;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