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企業應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施工設施、設備及臨時建(構)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產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檢查和改進、安全考核和獎懲等制度。
3建筑施工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應明確規定以下內容:
(1) 工作內容;
(2 )責任人(部門)的職責與權限;
(3)基本工作程序及標準。
4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管理體制、有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應適時更新、修訂完善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責任體系
5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體系,明確各管理層、職能部門、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6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應包括各管理層的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專職安全管理及相關崗位人員。
7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應符合下列要求:
1.1建筑施工企業應設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決策機構,負責領導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中長期管理目標,審議、決策重大安全事項。
1.2各管理層主要負責人中應明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管理層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1.3各管理層主要負責人應明確并組織落實本管理層各職能部門和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實現本管理層的安全管理目標。
1.4 各管理層的職能部門及崗位負責落實職能范圍內與安全生產相關的職責,實現相關安全管理目標。
1.5各管理層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承擔的安全職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宣傳和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2)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相關活動;
4)協調配備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制訂企業安全生產考核計劃,查處安全生產問題,建立管理檔案;
8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職能部門、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應形成責任書,并經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確認。責任書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職責、目標、考核獎懲規定等。
?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貫穿于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教育培訓包括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和人員資格審定等工作內容。
2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應依據類型、對象、內容、時間安排、形式等需求進行編制。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類型應包括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繼續教育,以及各類證書的初審、復審培訓。
4建筑施工企業新上崗操作工人必須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1.2 安全操作規程;
1.3 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1.4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產生的后果;
1.5 預防、減少安全風險以及緊急情況下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5建筑施工企業應結合季節施工要求及安全生產形勢對從業人員進行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建筑施工企業每年應按規定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繼續教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2.1 新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
2.2 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 企業的下列人員上崗前還應滿定下列要求: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