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 為了加強危險卒業的安全管理,認真執行好各類工作業票,確保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 本制度實用于工程施工必須填寫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
三、編制依據
??? 1《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6-01-01實施)
??? 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原能源部發布 1992-09-01實施)(變電所部分)(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8-04-01實施)(架空電力線路部分)(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5-04-01實施)
??? 3.DL408—91,049-9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四、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
??? 1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單機雙鉤抬吊作業,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吊裝作業,起重機械移位;
??? 2 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件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及運輸;
??? 3 油區進油后明火作業,在發電、變電運行區作業,高壓帶電作業及鄰近高壓帶電體作業;
??? 4 特殊高處腳手架、金屬升降架、大型起重機械、組裝作業;
??? 5 其他危險作業。
五、安全施工作業票分類、適用范圍
??? 1、吊裝作業工作票適用范圍;
?? 1.1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吊裝作業。
?? 1.2 超載、超高、超長物體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幾運輸。
?? 1.3 大型起重機械拆除、組裝作業。
?? 2、 多機抬吊工作票適用范圍: 兩臺及以上起重抬吊作業。
?? 3、 起重機械移位工作票適用范圍:起重機械移位。
?? 4、倒閘操作票適用范圍:倒閘操作
?? 5、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適用范圍:
?? 5.1 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 5.2 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到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 6、電氣第二種工作票適用范圍:
?? 6.1 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 6.2 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 6.3 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 6.4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 6
.5 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7、安全施工作業票使用范圍:
?? 7.1 特殊高處腳手架,金屬升降架作業.
??7.2 水上作業,沉井、沉箱,金屬容器內作業。
?? 7.3 土石方爆破,異地線爆壓。
?? 7.4 其它危險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