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負責人培訓制度。包括總經理、主管經理都必須接受有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培訓班,經考核合格。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安全管理人員要擺正安全與生產經營等各項活動的關系,學習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并保證每年至少進行1-2次培訓。
3、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制度。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對其進行專門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已經取得證書的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參加專業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和考核,對操作證進行復審。
4、新工人的安全培訓制度。新進企業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少于40小時,考試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工作滿4個月,然后再次考試合格,方可獨立工作。
5、全體職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產作業人員,每年接受在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20小時。新來員工每一月培訓一次。
6、復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崗必須經過班組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工傷休假1個月,其他休假3個月以上者,必須經車間、班組兩級復工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換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包括本崗位操作規程、危險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生產,對從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識考核制度。實行上級對下級的層層考核制度,每半年進行一次,考試成績存入個人檔案。
七、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崗位負責制為基礎的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實施設施、設備管理負責制,主要設施、設備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責。
2、加強對設施、設備操作、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制定崗位技術操作規程。
3、對大型、特殊、專用設備用油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4、設備發生缺陷,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記錄中詳細記錄。
5、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施、設備缺陷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注意缺陷發展,防止缺陷擴大。
6、實行系統的設施、設備巡檢標準、保證體系,確保職責明確、檢查有效。同時,做好信息傳遞與反饋,建立檢查登記臺賬。
7、對于設施、設備管理中由于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玩忽職守等造成設備事故時,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理。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