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外來工施工人員的使用和管理,明確用工單位與外來施工人員所負有的安全生產責任,規范合同、協議的簽訂,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 凡進入本公司外來施工班組及人員,由項目部與其簽訂相關的安全協議,報公司安全部備案。
2、 與承包或分包單位簽定的安全協議,其施工項目、起止時間、法定簽章等內容必須詳實、準確、避免無效合同的情況發生。
3、 外來施工班組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要經過培訓、考核;
4、 外來工的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 ”的原則;
5、 臨時工、民工,必須持有居民身份證,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6、 必須自行配齊合適的滅火器消防器材,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各項規
章制度,做好日常的防火安全工作;
7、 在施工現場所內的電器設備、線路,要有專人管護,嚴禁亂搭電線
和使用電爐、電熱棒,如有違反一切責任自負,造成火災事故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賠償損失;
做好工地的防盜、防火、防毒、防事故的安全工作,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