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規范動土作業管理,避免破壞地面及地下設施,保障員工和外來施工人員健康安全,預防事故,特制定本文件。
2 范圍
本文件規范了動土作業安全管理的內容和要求。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和工程承包方;適用于油(氣)庫、加油(氣)站的動土作業。
3 術語和定義
3.1 動土?
在生產、作業區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機、挖掘機等施工機械,通過移除泥土形成溝、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樁、地錨入土作業;或建構筑物拆除及在墻壁開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撐的作業。
溝槽?
長窄形且深度大于寬度的凹地,通常溝槽的寬度不大于5m,一般用來埋設地下管線、導管、電纜或無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腳。
3.3 支撐
防止坑壁塌方的機械、木料或金屬液壓件等結構物。
3.4 斜坡?
使溝、槽側面與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溝槽側壁坍塌的斜面。
3.5 技術負責人
指施工單位具有地質勘察、建筑工程等專業技術資質的人員;通常是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建筑工程師等。
4 職責
4.1儲運安全處負責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文件;負責對公司范圍內動土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咨詢、支持和監督檢查。
4.2油庫管理、加油站管理、工程建設管理等職能處室,負責所管轄業務范圍內動土作業的管理和監督。
分公司負責審批本單位動土作業許可,監督檢查動土作業安全管理工作。
4.4 施工作業單位填寫《動土作業許可證》,落實動土作業方案、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按動土作業審批程序上報。
4.5 監護人負責檢查施工作業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施工人員按《動土作業許可證》規定作業。
4.6 作業人員負責持《動土作業許可證》作業,按許可證上簽署的任務、地點、時間進行施工。
4.7 油庫、加油站應對本范圍內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監督,有權制止違章行為。
4.8 安全職責
4.8.1作業申請人
—— 提出動土作業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
—— 協調落實動土作業安全措施;
—— 組織實施動土作業;
—— 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技能培訓;
—— 對相關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負責。
4.8.2 作業批準人
—— 向施工單位提供現場相關信息和安全要求;
—— 核實安全措施,提供動土作業安全的必要條件;
—— 批準或取消動作業許可證;
—— 對動土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負責。
4.8.3 監護人職責
—— 全面了解作業區域和部位狀況,特別是隱蔽工程信息;
—— 熟悉動土施工方案和許可證內容,掌握應急處置辦法;
—— 施工前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 監督施工過程,對 “三違”行為和突發狀況,有權批評教育、處罰和終止作業。
4.8.4技術負責人
—— 了解施工現場的基本狀況,識別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
—— 制定施工方案,選擇和實施防護措施;
—— 采取糾正措施,消除隱患及危害;
—— 對動土作業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有效性負責。
4.8.5作業人
—— 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并按照施工方案和作業許可的相關要求進行作業;
—— 在安全措施未落實時,有權拒絕作業;
—— 作業過程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應告知作業負責人,并迅速撤離現場。
管理要求
動土作業的范圍
5.1.1 特殊動土作業
a) 在庫、站進行地面動土施工,當動土深度等于或大于50cm時;
b) 在庫、站所屬道路(包括消防通道)上動土施工;
c) 在庫站進行動土施工,當動土區域存在隱蔽電纜、管線時,或對電纜、管線情況不明時;
d) 建筑物拆除及在墻壁開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撐的作業。
5.1.2 一般動土作業
a) 在庫站進行淺層表面動土(包括對道路表面進行修補作業等),在動土深度小于50cm且不對庫容、安全、消防等產生影響時;
?b) 打開原有管線溝、電纜溝蓋板或墊層,在電纜溝中施工時(不包括破壞道路、消防通道、建構筑物基礎的情況)。
5.2 動土作業許可申請
凡特殊動土作業必須辦理《動土作業許可證》,審批后方可作業。一般動土作業可以不辦理《動土作業許可證》,但必須做好防護和應急措施。
特殊動土作業由作業申請人提出申請,按作業許可要求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確定應采取的相關措施,填寫《動土作業許可證》,必要時制定動土施工方案。制定方案時應考慮以下內容:
—— 交通狀況;
—— 隱蔽電纜、管線、管網等設施的分布情況;
—— 鄰近的建筑結構及其狀況;
—— 土質類型;
—— 地表水和地下水;
—— 對土壤和水的污染;
—— 架空的公用設施;
—— 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 有害氣體易燃氣體、液體排放(泄漏);
—— 使用的工器具;
—— 氣候;
—— 其他。
5.3 動土作業許可審批
5.3.1 書面審查
收到申請人動土作業許可申請后,批準人(分公司業務主管領導或其授權人)應立即組織業務主管部門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申請人集中進行書面審查。
5.3.2 現場核查
書面審查通過后,所有參加書面審查的人員應在現場共同核查《動土作業許可證》和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要求落實情況,核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 動土作業有關的設備、工具、材料等;
—— 個人防護裝備的配備情況;
—— 安全設施的配備、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 培訓、溝通情況;
—— 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其它安全要求的落實情況。
5.3.3 動土作業許可批準
經現場核查確認合格,批準人確認同意后簽字批準生效。批準人應在參與審核人員中指定監護人。以上所有填寫《動土作業許可證》的有關人員都必須到作業現場查看,并在相應欄內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