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線施工前期手續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營業線施工必須事前制定施工方案及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完成報批手續。
(2)、營業線施工前必須按規定辦理施工安全協議、施工安全審批和施工許可。
(3)、營業線路道岔的拆鋪、臨時道岔的鋪設及臨時道口的設置,必須事前與設備管理單位、行車組織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2、土方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營業線上或近旁土方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兩圖一標”制度,同時做到施工前與設備管理單位聯系、勘查,確認地下管線、電纜的位置和走向;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動用機械前人工挖探;施工中雙方派人旁站監護,站場內土方施工禁止動用機械挖掘。
(2)、營業線施工時,外雇機械必須做到狀態良好,司機持有效操作證上崗。書面安全交底內容必須包括:土方施工的范圍、深度。施工中劃出施工界限、做好防護、設專人旁站監控。
(3)、溝、槽、坑、井施工,根據土質和技術要求設安全邊坡。土質松軟,有坍塌危險,危及營業線路基、既有建筑物和人身安全的深溝、深坑、深井施工,必須采取樁、板支頂、拉結加固,草袋裝土碼砌等防護措施。
(4)、土方挖掘必須由上及下逐層進行,嚴禁在坑底掏洞挖掘。
(5)、土方爆破必須辦理審批手續,按規定設置與撤除防護。
3、電化區段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電化區段作業時,職工本人和所攜帶物件與接觸網設備的帶電部分,必須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離,小于此距離時必須辦理停電施工。
(2)、電化區段拆換鋼軌或魚尾板時,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縱橫連接線,保證電氣回路暢通。
(3)、因施工需要拆開接地線時,必須按規定的導線截面裝設臨時接地線。
4、營業線施工爆破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必須按規定制定、報批施工方案(計劃)。
(2)、必須與行車組織部門聯系、封鎖線路進行爆破,按規定辦理要消點手續。
(3)、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爆破工從事爆破作業,并按規定設置與撤除施工防護。
5、防止車輛撞軋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按局“液壓搗固機防護辦法”規定,設置駐站聯絡員和攔停列車防護員。攔停列車時,防護的距離不應小于列車制動距離,改變防護辦法應經分局批準,報路局備案后方可實施。采取任何變通防護辦法,均應執行“三、二、一”下道制度:“三”即列車在三公里以遠應通報來車,組織作業人員和機具下道;“二”即列車在二公里以遠時,作業人員和機具應下道完畢;“一”即遇有特殊情況,列車在一公里以遠。作業人員和機具尚未下道時,應立即攔停列車。
(2)、線路養護維修作業,應使用液壓起道機,禁止使用齒條式起道機。
(3)、軌縫調整器應加裝“安全鎖”,否則停止使用。
(4)、人員及車輛橫越既有線路或道口時,應執行“一停、二看、三通過”制度。
(5)、橫過停留車輛時,不允許鉆車,應在車前后各5m以遠的地方繞行。
(6)、各種機動車輛橫過站內道口時,應設有專職防護員引導通過。
(7)、在鐵路線路旁的作業人員,禁止在鋼軌上、車底下、枕木頭、道心等地方行走、坐臥、站立、乘涼、避雨。禁止在機車、車輛走行中搭乘或捎腳。
(8)、駝峰上解體溜放作業時,駝峰下的線路禁止作業。
(9)、營業線作業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
(10)、巡道員等線路獨立作業人員,應認真執行30m回頭“了望和聽音下道”制度。
6、防止脹軌跑道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無縫線路地段作業應執行“兩清”、“三測”、“四不超”制度, “兩清”即:維修作業半日一清;緊急補修作業一撬一清。“三測”即: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測量軌溫。“四不超”即:作業不超溫、扒碴不超長、起道不超高、撥道不超量。
(2)、在高溫時,嚴禁高抬道、大撥道.抽換道口軌枕等破壞線路穩定性工作,只有在不得已時,事先安排好,按規定辦理封鎖或慢行,制定防脹措施并經公司經理批準。
(3)、在高溫時,無縫線路地段破底清篩要一放散、二施工,不放散、不施工。
(4)、氣溫超過31℃時,停止做綜合維修。
7、營業線養護維修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執行線路巡檢制度,正線及道岔要求工長每三天、領工員每七天、隊長每半月檢查一次。新開通的運營線路要指派專人每天檢查一次,線路狀態不良的重點處所要經常檢查,正確填記檢查手冊,發現問題及時整治、消除超限處所。
(2)、防護員當班時間內要堅守崗位、認真了望、防護來車,及時組織機具人員撤至限界外。因事離開時應有人替換。
(3)、巡道、巡橋、巡山人員要按規定認真巡檢,來車時迎送列車,觀查車輛狀態。發現危及行車緊急情況時果斷攔車。
(4)、軌道電路地段作業使用的道尺、撬棍、壓把等工具必須設絕緣裝置,否則禁止使用。
8、線路封鎖作業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做好封鎖準備,確保機具材料、通訊及防護備品、勞力組織齊備完好,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完整,簽字手續完備并經施工負責人確認無誤后方準施工。
(2)、線路封鎖作業領導人不低于副經理級。
(3)、封鎖前慢行時間內不得擴大準備工作范圍。
(4)、有關軌道電路的連、斷必須在電務人員指導下進行,重要信號設施派人看守。
(5)、駐站聯絡員、防護員、慢行看守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6)、 開通線路前設專人和設備管理單位安全員共同檢查記錄線路狀態,由施工負責人確認無侵限物,線路達到放行列車條件后,方可放行列車。
(7)、開通后必須有足夠人員巡檢養護線路,必須設專人晝夜值班,隨時消除突發故障。
9、途卸路料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卸車負責人不得低于領工員級,領車人員經培訓考試合格。
(2)、每節車必須有一名正式職工負責。
(3)、片石車嚴禁邊走邊卸。
(4)、嚴禁偏載動車。
(5)、嚴禁在道岔、道口、橋梁和超過100m的隧道內卸車。
(6)、砂石料未清好道眼,限界小于規定,堆放不穩固、車門未關好、人員未撤出時嚴禁動車。
10、防止洪水災害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施工單位必須堅持雨季值班值宿制度。
(2)、認真執行冒雨檢查制度和災害地段分段負責制。對確定的危險處所必須派人看守。
(3)、準確掌握雨情水情,遇大暴雨情況不明時,不允許冒險放行列車,發現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果斷攔停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