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管理,實現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制定以下制度:
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以上,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具備本工種作業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術專業的知識及實踐經驗。
2、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市勞動部門發給的有效操作證者方可上崗作業。
3、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審,體檢視力無色盲、無聽覺障礙、無高血壓、心臟病、眩暈、特發性昏劂的疾病,無妨礙本工種的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4、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人員,嚴禁上崗作業。
5、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應穩定,變換工作場所必須進行場地變換教育。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