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定、規程、標準、編制設計、施工工藝等技術文件,提出相應的技術措施,編制安全技術規程。
2、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3、對安全設施進行技術鑒定,負責安全技術科研項目及合理化建議項目的研究審核和技術核定。
4、參加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因素提出技術改進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5、參與編寫安保計劃并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對安全難度系數大的施工操作方案進行優化。
6、做好本項目危險源和不利環境因素的識別、評價和控制,對風險較大和專業性較大的工程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論證并編寫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7、在指導、檢查施工技術作業中,發現有嚴重安全隱患存在,有責任發出書面或頭指令整改。貫徹“管施工技術,同時也要管施工安全”的原則。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