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工作完成后,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前,建設單位應攜有關資料到監督站領取并如實填寫《市政園林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登記表》,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
2、監督登記手續由站辦公室負責辦理。
3、在辦理監督登記手續時,須核收以下資料(復印件須加蓋報監單位的印鑒):
(1)規劃許可證;
(2)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
(3)施工、監理合同及其單位和有關人員資質資格證書;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5)施工圖設計文件;
(6)工程地質勘探及水文地質資料;
(7)施工組織設計;
(8)安全生產有關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及目標管理要求和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特殊作業人員上崗證,物料提升機(鋼井架、龍門架)、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等設備和施工機具進場及安裝使用管理制度等;
(9)余泥渣土排放證;
(10)其他規定需要的文件資料。
4、收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費用。
在辦理監督登記手續時,根據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先按工程合同價計收監督費,工程竣工后,按工程結算價進行調整。
5、申報資料于7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發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書》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計劃》。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