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監理的依據:?
????1.《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已批準的《監理規劃》;?
??3.施工組織設計。?
????二、安全監理的具體工作:
????1.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
????2.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督促施工單位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4.審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5.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護措施;?
????6.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衛生防疫等各項工作;?
????7.進行質量安全綜合檢查。發現違章冒險作業的要責令其停止作業,發現安全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責令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8.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人員應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
????三、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程序?
????1.審查施工單位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⑴《營業執照》;?
????⑵《施工許可證》;
????⑶《安全資質證書》;?
????⑷《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書》;?
????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安全專業人員的配備等;
????⑹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管理體系;?
????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⑻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證及管理情況;?
????⑼各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⑽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及安全條件。
????2.審核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和證明文件(總包單位要統一管理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3.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
????⑴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寫、審批:?
????①安全技術措施應由施工企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寫;?
????②安全技術措施應由施工企業技術、質量、安全、工會、設備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會審;?
????③安全技術措施應由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④安全技術措施應由施工企業報建設單位審批認可;?
????⑤安全技術措施變更或修改時,應按原程序由原編制審批人員批準。?
????⑵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礙物的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B地下隱蔽物的保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C相臨建筑物的保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D場區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E土方開挖時的施工組織及施工機械的安全生產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F基坑的邊坡的穩定支護措施和計算書是否齊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②腳手架:?
????A腳手架設計方案(圖)是否齊全完整可行;?
????B腳手架設計驗算書是否正確齊全完整;?
????C腳手架施工方案及驗收方案是否齊全完整;
????D腳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E腳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齊全完整。?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