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施工現場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8.1施工現場需動火時,必須到安全管理部辦理動火手續后,方能動火。
8.2施工現場使用電爐子,必須到安全管理部領取準用證,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無消防制度和消防設施以及消防器材罰項目部500元。
10、施工現場無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造成事故罰項目部500元、安全員200元。
11、防汛管理
根據白銀市區的氣候,每年的6月至9月為汛期。為保證公司生產經營,職工生活的正常進行,避免國家和職工生命財產遭受損失。各分公司、項目部在組織好生產的同時,還要做好年度防汛工作
11.1根據公司防汛工作的安排,建立年度防汛責任制,成立防汛領導小組,確保安全防汛工作的完成,在防汛工作中,要求各分公司、項目部顧全大局,團結協作,服從統一指揮,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嚴防麻痹思想,提高警惕,執行防汛責任制。
11.2成立各分公司、項目部的防汛搶險隊,按時上報安全管理部搶險隊人員名單,搶險車輛的牌號,按搶險隊員人數配備應急搶險工具。
11.3每年各分公司、項目部要將準備好搶險的物質器材及工具進行檢查、更新、調配并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真正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用
11.4各工程公司(項目部)要對自己的辦公地點、廠房、宿舍、高低壓供應線路、排水溝施工現場在汛期來臨之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處理不了的隱患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由公司安排解決。
11.5公司在汛期期間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安排值班人員,防汛值班人員領導上崗負責并配備適當的管理人員和值班用車,值班人員要按值班表做好交接班記錄。
11.6防汛發生的費用進入生產成本,凡所發生的費用較大者,要事先上報公司,經批準后實施。
11.7參加防汛值班人員,要按時上崗,保證通訊工具暢通,認真負責,要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
11.8對防汛工作失職和不顧全大局而造成事故,使國家財產遭受損失者情節輕者罰款5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12、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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