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邊、仰坡以上山坡危石應在開工前清除干凈;施工中應經常檢查,特別是在雨雪之后,發現松動危石,必須立即清除。
(九)爆破后應清除邊、仰坡、洞頂周圍的松動石塊后,方可繼續施工;地質不良時,應采取加固措施。端墻處的土石方開挖后,對松動巖層進行支護。
(十)爆破作業環境安全措施見《爆破工程技術措施》。
(十一)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詳細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定,如有松動的石塊、土塊和裂縫,應予以清除或支護。
(十二)機械或風鉆鉆眼時,應檢查設備的狀況是否完好,發現異常或故障,應排除后方可施工。
(十三)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
(十四)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加固,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行加固。
(十五)安裝鋼支架,應遵守有關起重和高處作業等安全規則。選用適宜的小型機具進行吊裝。
(十六)爆破后應清除危石,噴錨支護的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壓力應保持在0.2MP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十七)隧道施工應建立沉降觀測制度。在進行觀測時,當發現量測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要時須立即報告上級和組織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待制訂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施工。
(十八)隨著隧道各部開挖工作的前進,應及時進行襯砌與注漿,洞門的襯砌須盡早施工,不良地質地段的洞口必須先完成。
(十九)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跳板、梯子等應安裝牢固,符合腳手架搭設的規范要求。
(二十)隧道施工所使用的機械設備,應保持良好狀態;按制度進行保養維護、作業時,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機械設備帶病使用。
(二十一)隧道施工的用電、通風、照明、排水等必須符合相關規程、規范。
(二十二)隧道通過突水、突泥、巖溶、順層、滑坡、瓦斯、煤層、輻射等不良地質地段時,必須制訂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方可進行施工。重大安全技術方案應按規定進行評審后,方可實施。
六、特殊季節與夜間施工作業環境安全保障
(一)由于雨季施工持續時間較長,而且大風、大雨等惡劣天氣具有突然性,因此應制訂雨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二)夏季施工應制訂高溫季節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要求
本制度是對公司承建的路橋涵隧工程的作業環境安全保障制訂的通用制度,各項目部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有針對性地細化制訂各項目的安全保障制度。并認真貫徹實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