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現場指揮與協調
5、搶險救援
6、擴大應急
7、信息溝通
8、臨時恢復
9、應急救援行動結束
10、調查評估
預防
健全體系
健全社會預警體系,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前的預防是突發事件管理的重點,預防是突發事件管理中最簡便、成本最低的方法。各監測部門應健全監測、預測工作,及時收集各種信息,并對這些信息進行分析、辨別,有效覺察潛伏的危機,對危機的后果事先加以估計和準備,預先制定科學而周密的危機應變計劃,建立一套規范、全面的危機管理預警體系,明確各政府部門的責任,對危機采取果斷措施,為危機處理贏得主動,從而預防和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國家安全、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發展。
加強協調
各部門加強協調,對突發事件迅速作出反應。政府應該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將部門協調行動制度化,以保障各部門和領導能在第一時間對危機作出判斷,迅速反應,政令暢通,各部門協調配合,臨事不亂。各地區各部門要樹立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不僅要加強本地區本部門的應急管理,落實好自己責任范圍內的專項預案,還要按照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縱向和橫向的協同配合工作。
健全法治
加快應急管理的法制建設。由于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在采取措施時沒有相應的法律條款來支撐,可能對應急管理形成障礙,使形勢不能得到及時遏止,因此,要把應急管理納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使法律跟上突發事件的發展要求。還要高度重視運用科技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強應急管理科學研究,提高應急裝備和技術水平,加強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形成國家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的科技支撐體系。特別是加強對醫藥的研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災難來臨時使人民的生命危險降到最低。
突發事件救治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今起實施
今天是“六一”兒童節,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在今天正式實施了,這是國家送給未成年孩子們的一份特殊的禮物。國家以立法的形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體現了國家對未成年人的關懷、愛護和重視。
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確定了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同時明確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四位一體組成了對未成年人的強大保護網絡,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和法律保障。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增加了對未成年人所享有五項權利的規定,并給予特殊和優先保護。本報特邀吉林大華銘仁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長春市教育局法律顧問何穎律師就此作以簡介。
生存權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獲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生存權是未成年人的一項首要權利,社會和家庭首先要為未成年人創造一個賴以生存的條件,創造一個穩定、安全、和諧的成長環境。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1)父母要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撫養教育未成年人,使他們健康生活和成長;(2)學校應當與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相互配合,保證未成年人有必要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延長未成年人學生在校學習時間;(3)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設施、場所中進行教育教學活動;(4)要為處于困境的未成年人群體提供良好的生存條件。政府要設立救護場所,對流浪乞討等生活無著未成年人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對孤兒、無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以及其他生活無著的未成年人,兒童福利機構要予以收留撫養。
?
從“誰來負責”到“如何共擔”:安全…
落實“三個到位” 筑牢安全生產屏障
多層級單位安全管理探討
一線員工安全應知應會100條
哪些安全工作需要“留痕”?
安全人如何“盡職減責”?
感知力和行動力是人的本質安全素養核…
兩避開一工具避開物體運動方向、避開…
如何提高安全意識
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是什么
企業安全生產基礎知識
安全意識及安全的重要性
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的重要性
淺談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
公司目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