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關于設備管理
?
??? 火電廠設備管理涉及到許多專業以及一系列的技術問題。安全管理關注的內容主要在于是否實現了全方位、全過程的控制,是否存在責任真空和“三不管”問題,包括生產工作的“五同時”和建設工作的“三同時”等閉環式的工作方法等。如一些電廠的吹灰器、電動閥門、振打裝置不靈,往往久拖不能解決,常常在分工調整以后才得以解決。現在的問題是:
??? (1) 備用設備的定期試驗、定期切換問題,包
括運行設備、安全裝置等的定期工作。安全閥、快關閥、消防設施、直流系統等的定期試驗工作較差,還有一些設備、系統、設施、安全工器具、漏電保安器等裝置的定期試驗工作沒有納入制度,需要改進;
??? (2) 缺陷管理是電廠日常的重要工作,從發現、判斷、分工處理到驗收,涉及到電廠多個部門,容易造成扯皮誤事,而實行計算機管理則便于信息共享。其次,缺陷分析的目標是:通過改進,提高計劃檢修的工作質量,減少運行中缺陷處理的數量。它是確定檢修工作項目的依據,也是檢查檢修質量、進一步改進檢修工作的重要依據,是實現閉環控制不可缺少的環節。缺陷管理屬于設備管理的范疇,但涉及重大隱患的事項要實行安全監督;
??? (3) 設備異動管理問題。設備異動是電廠經常
發生的事,設備異動工作中的批準、施工、驗收的問題屬技術管理的范疇。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點是登記記錄、圖紙規程修改、有關人員的組織學習、考核與實踐中總結工作的監督;
??? (4) 發生故障后的“四不放過”。任何發電廠都難免發生故障,通過調查對引起故障的違章者進行處分是必要的。但事故調查的出發點與落腳點從來都是為了避免再現。現在有一種傾向:強調事故處罰從快、從嚴,忽視本質安全。一次誤操作事故可以以從嚴處分責任者為終結,也可以通過設置防誤閉鎖裝置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故。清河電廠1981年1月的除氧器事故有操作失誤的問題,但事后從安全裝置、結構、檢驗以及組織上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無疑對防止此類惡性事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四不放過”從字面上與“三不放過”沒有太大區別,實際上要從管理層次上找原因、找責任、找對策,從制度上予以保障,從安全的本質上下功夫。要樹立事故原因、事故責任與防范措施并非一一對應,防范措施切忌就事論事,其覆蓋面要廣闊得多”的理念。
?? 關于外委工作
?
??? 現在發電廠有許多工作需要外委,按《合同法》的規定,各類合同中雙方的安全職責各有特點,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而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存在違約責任。因此,從合同生效到合同終止始終存在著安全問題,《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中規定了工程承包方的4項資質條件和發包方的4項安全責任;《安全生產法》中有“2個以上單位在同一作業區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而且存在安全威脅的,要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規定。現在的問題是,安全協議較籠統,安全交底也缺少雙方簽字的書面記錄。作為承攬工程合同方磧κ褂米約旱納璞浮⒓際鹺屠土ν瓿芍饕ぷ鰨竊詰緋Чぷ髕詡洳豢殺苊獾鼗岢魷止て骶囈櫨夢侍猓滸踩霸鷯Φ筆孿讓魅貳?o:p>
??? 外委工作的質量記錄是由ISO9000系列明確的內容,但有一個問題值得商榷:即符號式記錄是否適應設備狀態的動態分析與壽命分析;其次是應予交接的技術資料內容與深度常被忽視,特別是隱蔽工程的內涵不明確,從而增加了修后技術分析的難度。
??? 加強全過程技術監督的目的是提高發供電設備的可靠性,因而實行依法監督、分級管理,由電網主管電力公司的技術監督部門實行行業歸口管理的原則。現在電力體制已發生變化,電力試驗研究院的隸屬關系已發生變化,主要是經濟關系,電廠9項技術監督的內容有的已分別對口于環保局、網公司,還有的是電廠自身的需要。除了標準傳遞工作內容以外,技術監督工作委托電力試驗研究院進行的目的、方式與效果都值得研究。
?
? ? 關于安全監督管理
?
??? 國家電網公司頒發了《安全生產監督規定》,提出了安全監督機構的8項職責。安全性評價工作已經通過設備評價的方式把與保證體系相關的預防措施納入整改計劃。但人身防范措施,涉及反習慣性違章,涉及安全工器具、勞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等的購置與使用,涉及安措計劃的制定與實施,都與上述8項職責有關。相對而言,安全評價9項內容中得分最低的常常是勞動安全與作業環境這一項,值得安監工作者研究改進。
??? 有2個問題比較普遍:其一是勞保用品問題,現在有的電廠錯誤地把工作服與廠服混淆,誤以為發工作服是一種福利待遇,甚至提出統一工作服的要求,其實工作服是為勞動安全而設的,不論臨時工、正式工都要穿戴與工作內容相關的勞保用品,安監要據此發放、監督使用。穿扣子、拉鎖鎖頭容易脫落的工作服還是穿用布帶或粘扣上身的連體服參加鍋爐、汽機、發電機的內部檢修?穿腰部帶攀、彎腰露后腰的工作服還是穿背帶褲開機床?那些要用防砸鞋、耐酸堿鞋、耐油鞋的工種,都發皮鞋對嗎?女士進現場要把長辮盤在帽內而男士可以帶領帶,合理嗎?紗布口罩不能用作防塵口罩是早有明文規定的,可有的廠還在用。其二是關于特殊工種、特種設備(除電站鍋爐壓力容器)、安全工器具管理、職業安全衛生、危險品管理、職業病防治等方面,國家近年出臺了一系列相關安全、衛生法規,還有一些強制性的國標,這些都要貫徹落實。
??? 目前在一些電廠落實較差,其中也許是分工的問題,也許是責任制的問題,也可能是人員配置的問題和安排的問題,也有電力行業規程修訂的問題,包括《漏電保護器安全監察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規程》、《電梯監督檢驗規程》、《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GB4962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GB6222工業煤氣安全規程》、《GB11984氯氣安全規程》、《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9448焊接與切割安全》、《GB3787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4387工業企業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GB15603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Z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1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13690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495消防安全標志》等。此外在地線配置與工藝方面,在登高、起重、多種經營子企業的消防、機械傷害防護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此類問題涉及安監機構本身的職責,各級安監機構要找出原因,尋求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