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供電服務監管,規范供電服務行為,維護電力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電力監管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管機構)對供電企業提供供電服務的情況實施監管。
????本辦法所稱供電企業是指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從事供電業務的企業。
????第三條 供電企業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用戶提供質量合格、價格合理、行為規范的供電服務,并接受電力監管機構的監管。
????第四條 供電服務監管應當依法進行,并遵循公開、公正、效率的原則。
????第二章 監管內容
????第五條 電力監管機構對供電企業履行電力社會普遍服務義務的情況實施監管。
????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履行電力社會普遍服務義務,保障任何人能夠以普遍可以接受的價格獲得最基本的供電服務。
????第六條 電力監管機構對供電企業的供電質量實施監管。
????在電力系統正常的情況下,供電企業的供電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 向用戶提供的電能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或者電力行業標準;
????(二) 城市地區年供電可靠率不低于99.00%,城市居民用戶受電端電壓合格率不低于95.00%。
????農村地區年供電可靠率和農村居民用戶受電端電壓合格率由電力監管機構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規定。
????第七條 電力監管機構依法對供電企業執行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和收費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管。
????第八條 電力監管機構對供電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情況進行監管。
????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指導用戶科學用電、合理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九條 電力監管機構對供電企業按規定披露信息的情況實施監管。
????供電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用電業務的辦理程序、電價和收費標準。
????供電企業應當按照電力監管機構的要求,披露停電、限電和事故搶修處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