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設交通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現將《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貫徹執行中的有關問題和情況及時反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城市軌道交通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從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活動必須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保證各階段合理的工期和造價,加強全過程安全質量風險管理。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以下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建設單位安全質量責任
第五條 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管理負總責。
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質量責任制和管理制度,設置安全質量管理機構,配備與建設規模相適應的安全質量管理人員,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等單位進行安全質量履約管理。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初步設計階段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風險評估(含建設工期、造價對工程安全質量影響性評估)并組織專家論證,同時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專家進行抗震、抗風等專項論證。
建設單位在報送初步設計文件審查時,應當提交經專家論證的安全質量風險評估報告。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設計、施工、監理、監測等單位提供氣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資料,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管線、橋梁、隧道、道路、軌道交通設施等(以下簡稱工程周邊環境)資料。
建設單位因工程需要,組織調查前款相關資料時,有關部門或單位應當支持配合。
第八條 工程周邊環境嚴重影響工程實施或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其嚴重損害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確定線路規劃方案時盡可能予以避讓。無法避讓且因條件所限不能進行拆除、遷移的,建設單位應當根據設計要求和工程實際,組織開展現狀評估,并將現狀評估報告提供給設計、施工、監理、監測等單位。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報送經認定具有資格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辦理安全、質量監督手續。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及時組織勘察單位向設計單位進行勘察文件交底,在施工前組織勘察、設計單位向施工、監理、監測等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文件交底。
勘察、設計文件交底應當重點說明勘察、設計文件中涉及工程安全質量的內容,并形成文字記錄,由各方簽字并蓋章。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工程監測單位和質量檢測單位進行第三方監測和質量檢測。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包括安全質量風險評估費、工程監測費、工程周邊環境調查費及現狀評估費等保障工程安全質量所需的費用。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在施工招標前,應當組織專家對施工工期和造價進行論證,論證時應充分考慮工程的復雜程度及其周邊環境拆除、遷移等對施工工期和造價的影響。
專家論證報告作為招標文件編制的依據。
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條件(2025年本)
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
關于做好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信用信息歸…
住房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委員會章程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
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識別及施工安全…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
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廢止】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
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19年修訂】
建筑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質量安全責…
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廢止】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