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使用與檢查
4.3.1 模板、鋼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載應均勻堆置,放平放穩。施工總荷載不得超過模板支撐系統設計荷載要求。
4.3.2 模板支撐系統在使用過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動懸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桿件,不得松動扣件,也不得用作纜風繩的拉接。
4.3.3 施工過程中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⒅撞炕A應回填夯實;
?。ǘ|木應滿足設計要求;
(三)底座位置應正確,頂托螺桿伸出長度應符合規定;
?。ㄋ模┝⒅囊幐癯叽绾痛怪倍葢弦?,不得出現偏心荷載;
?。ㄎ澹叩貤U、水平拉桿、剪刀撐等設置應符合規定,固定可靠;
?。┌踩W和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符合要求。
4.4 混凝土澆筑
4.4.1 混凝土澆筑前,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確認具備混凝土澆筑的安全生產條件后,簽署混凝土澆筑令,方可澆筑混凝土。
4.4.2 框架結構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澆筑順序,應按先澆筑柱混凝土,后澆筑梁板混凝土的順序進行。澆筑過程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并確保支撐系統受力均勻,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失穩傾斜。
4.4.3 澆筑過程應有專人對高大模板支撐系統進行觀測,發現有松動、變形等情況,必須立即停止澆筑,撤離作業人員,并采取相應的加固措施。
4.5 拆除管理
4.5.1 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拆除前,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應核查混凝土同條件試塊強度報告,澆筑混凝土達到拆模強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審批簽字手續。
4.5.2 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拆除作業必須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層同時拆除作業,分段拆除的高度不應大于兩層。設有附墻連接的模板支撐系統,附墻連接必須隨支撐架體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附墻連接全部或數層拆除后再拆支撐架體。
4.5.3 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拆除時,嚴禁將拆卸的桿件向地面拋擲,應有專人傳遞至地面,并按規格分類均勻堆放。
4.5.4 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和拆除過程中,地面應設置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范圍。
5 監督管理
5.1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搭設、拆除及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應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設專人負責安全檢查,發現險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應急措施,排除險情后,方可繼續施工。
5.2 監理單位對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拆除及混凝土澆筑實施巡視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應責令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5.3 建設主管部門及監督機構應將高大模板支撐系統作為建設工程安全監督重點,加強對方案審核論證、驗收、檢查、監控程序的監督。
6 附 則
6.1 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除執行本導則的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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