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廣州市“6?29”重大事故情況的通報
發 文 號:安委辦明電〔2012〕18號
發布單位: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發布日期:2012-07-02
?????? 三、實施更加嚴格的危險化學品運輸監管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的資質管理,嚴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督促其認真履行承運人的義務和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駕駛人、押運人員的安全教育,增強遵章守紀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充分利用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動態監管系統,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實時動態監控,嚴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違規停車。對于安全意識薄弱、違規駕駛、超速行駛的駕駛人,要督促其再學習、接受再教育。各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在車輛上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同條件下的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各地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了解事故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應急處置方法和注意事項,防止引發次生事故。
?????? 四、嚴厲打擊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違法修建建筑物、構筑物等非法違法行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93號)有關規定,結合正在開展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違法修建建筑物、構筑物等非法違法行為。要對轄區內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的建筑物、構筑物情況進行深入細致的排查摸底,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確定整治期限,確保取得實效。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要登記建檔,并加強監督檢查,不得擴建;對于違法修建的,要依法責令拆除。
?????? 五、深入排查消防火災隱患。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要求,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立即組織開展易燃易爆單位、城鄉結合部、集生產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場所、“城中村”、“棚戶區”等薄弱環節的消防安全治理。對存在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性火災隱患,當地政府要制定并組織實施整治工作規劃,及時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督促采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
?????? 六、嚴肅事故查處和問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法律法規規定,堅持“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事故調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結果。同時,要加大對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有關地方、部門和企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深入持久、全面徹底地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