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常州市中岳鑄造廠“6.11”煤氣中毒事故的通報
蘇安辦〔2011〕29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和單位:
2011年6月11日上午9點15分左右,位于常州市武進區嘉澤鎮的常州市中岳鑄造廠在生產過程中,1名鑄造工在沖天爐爐頂處理故障時發生煤氣中毒,隨后有5名工人及1名合同制消防員參與施救,由于方法不當,相繼發生煤氣中毒,共造成6人死亡、1人受傷。經初步調查,該起事故是一起因盲目施救導致傷亡擴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省安委會按照《江蘇省較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蘇安[2010]17號)的規定,對這起生產安全事故實行掛牌督辦,接受社會監督。
事故發生后,省委書記羅志軍、省長李學勇和副省長史和平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搶救中毒人員,認真做好善后工作,抓緊查清事故原因,嚴肅各級責任追究,同時要迅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確保夏季高溫期間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堅決防范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地要以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為核心,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10]136號)要求,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督促企業依法依規經營,有效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全面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各級政府要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和行政問責制度,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每一起事故,對性質惡劣的責任事故要徹查嚴處。
二、強化監督,保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到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查找安全生產監管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理順監管體制,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基層監管能力,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管,切實做好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現場檢查和指導工作,保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時、準確落實到位。
三、完善預案,科學應對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各地要根據區域情況,合理配置必要的救援裝備,并定期開展綜合救援演練,全面檢驗應急救援單位在現場處置的各方面能力,確保應急救援工作及時開展,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要督促企業加強應急管理,健全完善應急預案,抓好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以及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并落實對各類危險源、事故隱患的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管理水平。
四、集中開展冶金、機械等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力量迅速開展冶金、機械等行業特別是對煤氣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重點突出企業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落實和煤氣回收使用以及存在中毒、爆炸危險的高風險作業等重點環節、重點部位、重點工序。對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未合格或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整改的,要依法暫扣其相關證照并提請當地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對檢查中發現使用落后淘汰工藝和設備以及存在非法經營生產活動的企業,要堅決予以關閉和取締。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關于廢止《重特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暫…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
關于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的通知
應急管理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于加快…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
關于印發《“高效辦成一件事”2026年…
關于公布2025年度應急管理裝備孵化入…
應急管理部關于給予劉名芳等12名同志…
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關于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
十部門公告: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
關于廢止和修改勞動防護用品等領域十…
關于印發《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國家經貿委關于印發《勞動防護用品配…
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