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
2011年有關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二〔201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1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1〕19號)部署,制定了《2011年有關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重點工作安排》,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1年有關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重點工作安排
2011年有關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總體部署,以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為核心,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以“三深化”和“三推進”為重要抓手,指導協調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全面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三項建設”,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重特大事故,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一、健全完善綜合監管工作體系,落實安全監管責任
1.進一步落實行業管理部門安全監管職責。各地要參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安委〔2010〕2號),完善本級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進一步落實相關部門安全監管職責。
2.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強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二〔2010〕203號),進一步創新綜合監管方式方法,完善綜合監管體制機制,研究擬定《綜合監管工作條例(草案)》。
3.加強和完善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的協調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各級安委會辦公室的協調指導作用,認真落實定期通報、定期會商和聯合督導、聯合約談、聯合分析、聯合檢查等制度,完善協作聯動機制,形成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以全面推進道路交通動態監管為重點,充分發揮科技在事故防范中的作用
4.加大道路交通動態監管系統推廣力度。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有關重要批示精神,在2010年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廣。會同相關部門加快推進動態監管系統安裝應用工作,按照國發〔2010〕23號文件要求的時限,完成“兩客一危”車輛(即旅游包車、三級以上班線客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動態監管系統的安裝工作。
5.加強道路交通動態監管制度規范建設。會同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研究制定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動態監管系統平臺技術要求、平臺數據交換和終端技術要求三個標準,進一步規范動態監管系統安裝應用工作;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動態監管系統應用管理辦法,強化部門監管責任,規范企業對駕駛員的動態監管,切實發揮好動態監管系統的作用。
6.實現道路交通動態監管全國聯網聯控。在全國建立國家、省、市三級監控平臺和國家、省、市、縣、企業五級監控網絡,推進“兩客一危”車輛實現全國聯網聯控,及時糾正查處車輛超速、超員等違法行為。
7.推進水上交通和大型起重機械動態監管系統安裝應用工作。擴大水上交通動態監管試點范圍,在全國沿海省(區、市)推動防碰撞系統安裝應用工作,建立區域監控平臺。2011年底前,海洋運輸船舶和60馬力以上機動漁船防撞自動識別系統安裝率要分別達到70%和40%。研究制定大型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相關標準規范,在鐵路、公路等重點工程建設領域的有關中央企業和大型企業開展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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