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總則
??????? 第一條 為加強愛國衛生工作,預防和減少疾病,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創造和保持整潔、優美、文明、和諧的城鄉人居環境,助推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四川省愛國衛生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60號)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廣安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 第二條 廣安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實施細則。
???????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義務參加愛國衛生活動。
???????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愛國衛生工作,是指為改善衛生環境和公民生活質量,預防和減少疾病,提高公民健康素養和健康水平而開展的社會性、群眾性衛生活動。
??????? 第四條 愛國衛生工作實行政府組織、部門協作、全民參與、屬地管理、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原則。
???????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將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統籌安排部署,落實工作保障,加強督查考核,促進愛國衛生工作與經濟社會建設協調發展。
??????? 第二章
??????? 職責與任務
???????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愛衛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愛衛辦)。
??????? 市愛衛會實行委員部門分工負責制,由市發展改革、教育體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城管執法、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交通運輸、水務、農業、商務、衛生計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公安、文廣新、質監等部門組成。
??????? 市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全市愛國衛生工作。
???????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應設立愛衛會,接受市愛衛會的業務指導。
???????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居(村)民委員會應建立愛國衛生組織,根據工作需要確定人員,負責愛國衛生工作。
??????? 第七條 各級愛衛會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宣傳貫徹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愛國衛生工作規劃、計劃和規范,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愛國衛生活動,組織開展衛生城市(縣城)、鄉鎮(街道)、村(社區)、單位的創建工作,開展病媒生物防制、農村改水改廁、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愛國衛生科學研究、對外交流合作等愛國衛生工作。
??????? 第八條 各級愛衛會委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愛國衛生工作。
???????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建立、完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網絡,衛生計生及有關部門應制定有關規劃和計劃,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
??????? 第十條 市、縣兩級愛衛辦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向同級愛衛會提出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的建議;組織、參與、協助評審衛生城市(縣城)、衛生鄉鎮(街道)、衛生村(社區)、衛生單位;組織申報上一級衛生城市(縣城)、衛生鄉鎮(街道)、衛生村(社區)、衛生單位,協助進行復查驗收;配合同級政府績效考核部門進行愛國衛生績效考核工作,提出整改意見;承辦同級愛衛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 第十一條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普及科學衛生知識,提高健康教育普及率,增強城鄉居民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
??????? 中、小學校應開設健康教育課程,托幼機構應進行衛生常識教育,培養健康良好的行為習慣。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網站等媒體應采用多種形式對衛生、健康、防病知識進行宣傳報道,制作、刊登、播出維護和改善衛生環境、預防和減少疾病的公益廣告,促進衛生防病工作的有效開展。
??????? 第三章
??????? 管理與監督
??????? 第十二條 建立愛國衛生工作制度,將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管理。
??????? 每年4月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月活動。
??????? 各地、各單位在愛國衛生月和重大節假日期間,要組織人員集中開展愛國衛生活動。應建立門前“包干”、病媒生物防制、清掃保潔、環境衛生周末大掃除、衛生檢查評比和獎懲等制度。
??????? 第十三條 實行愛國衛生公示制度。
??????? 第十四條 發生傳染病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時,各級人民政府應動員公眾參與愛國衛生工作,落實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具體措施,預防和減少疾病的發生。
???????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立完善病媒生物防制組織網絡和病媒生物密度監測體系。
???????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各級愛衛會統一安排部署,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采取綜合防制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應當配合實施,使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標準范圍內。
???????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加強對老鼠、蒼蠅、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的監測,提供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對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價。
??????? 第十六條 開展病媒生物防制應符合有關標準和管理規定,保障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環境污染。
??????? 病媒生物消殺藥物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應符合農藥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等有關規定。
???????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按照衛生城市(縣城)標準,設置和完善衛生基礎設施,健全和落實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并按期達到國家、省和本市規定的有關衛生指標。
??????? 城市中的建(構)筑物、道路、園林綠化、公共設施、廣告標識、照明、公共場所、城市水域、居住區等的容貌建設與管理應達到《城市容貌標準》要求。
??????? 鄉(鎮)、村應結合鄉(鎮)、村建設規劃,組織開展改廁工作和環境衛生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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