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 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的備案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辦理備案手續;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備案,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 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應當劃定專門區域,用于存放建筑廢棄物,并采取措施,防止建筑廢棄物污染周邊環境。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對建筑廢棄物實行庫房式儲存。
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應當按照環境保護有關規定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水、粉塵、噪聲等,防止二次污染。
鼓勵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利用中水和其他再生水進行生產。
鼓勵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進入施工現場,利用移動處理設備回收利用建筑廢棄物。
第十六條 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不得將根據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方案接收的建筑廢棄物直接轉讓或者隨意傾倒,不得以其他原料假冒建筑廢棄物生產再生產品。
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對無法利用的棄土、棄料等,應當按照規定到市、縣級市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筑廢棄物處置核準。
第十七條 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使用建筑廢棄物生產的再生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或者經備案的企業標準,出廠時應當出具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并按照《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備案。
經備案的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由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標注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統一標識,并列入建筑節能產品推薦目錄和政府采購目錄,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再生產品的推廣應用
第十八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
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政策、宣傳推廣,鼓勵使用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提高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在建設工程項目中的使用比例。
第十九條 市、區(市)發展改革部門應當將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列為重點投資領域。
鼓勵企業和個人投資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
第二十條 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平臺,每年預測并公布建筑廢棄物產生量和種類,公布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的名稱、地址、消納建筑廢棄物的種類和所生產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的品種、數量。
市、縣級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統計、分析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活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建設單位、拆除單位、施工單位和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報送相關統計數據。
第二十一條 以建筑廢棄物為原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十二條 生產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制構件等的企業,應當按照規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廢棄物再生骨料。
第二十三條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建設工程項目,使用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能夠滿足設計規范要求的,應當采購和使用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
建設單位使用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的,在設計招標時應當將使用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的相關要求列入設計招標文件,并按照設計文件的要求使用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
建設單位使用經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的,按照比例返還建筑廢棄物處置費。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四條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開展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科學研究和技術合作,參與相關行業標準、國家標準的制定,推廣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第二十五條 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在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中發揮技術指導和服務作用,推動和規范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的發展。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九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規定報送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方案或者未按照經審核的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方案處置建筑廢棄物的,由市、縣級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未經備案從事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生產經營活動的,由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直接轉讓或者隨意傾倒接收的建筑廢棄物,或者以其他原料假冒建筑廢棄物生產再生產品的,由市、縣級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裝飾裝修產生的建筑廢棄物、含有或者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筑廢棄物以及其他不能資源化利用的建筑廢棄物的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統計核銷辦法
山東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管理…
山東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辦法
山東省工貿行業企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
山東省可燃液體、液化烴及液化毒性氣…
山東省安全工程技術專業高級職稱評價…
關于實施《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總監制度實施…
山東省消防條例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山東省液氨儲存與裝卸安全生產技術規…
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
山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關于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