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民工陳國林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經安徽省宣城市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安徽敬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支付陳國林相關工傷保險待遇136505元。安徽敬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不服,認為宣城市勞動仲裁委員會適用法律不當,認定事實錯誤,原、被告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原、被告間不存在工傷保險待遇爭議,向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近日,法院經審理,對安徽敬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訴請不予支持,并判決該公司一次性支付陳國林人民幣102469.88元。
原告安徽敬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其將部分工程發包給夏明慧,夏明慧招用被告陳國林工作。2009年10月26日,被告陳國林騎電動車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經醫院救治,診斷為右腎破裂并行切除術,住院治療30天,被告支付醫療費16151.88元。另在宣城市中醫院治療費用為965元。2010年2月9日,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被告所受傷為工傷。2010年6月3日,宣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告為七級傷殘,并確認停工留薪期為6個月。2010年11月5日,安徽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再次鑒定,被告傷殘等級仍為七級。被告停工留薪期滿后,沒有再到原告處繼續上班,原告也沒有要求被告去上班或對被告進行用工管理,亦沒有支付被告工資或生活費。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人馮成伍賠償被告陳國林醫療費等金共計5萬元。法院核定被告工傷保險待遇為137469.88元。
評論:該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陳國林已經法定部門認定與原告安徽敬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原告訴稱原、被告不存在勞動關系,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停工留薪期滿后,沒有再到原告處繼續上班,原告也沒有要求被告去上班或對被告進行用工管理,亦沒有支付被告工資或生活費,原、被告勞動關系在被告停工留薪期期滿即已終止。原告未依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被告被確認工傷及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后,應由原告支付被告工傷保險待遇。被告陳國林已獲得交通事故肇事人賠償醫療費等共計5萬元。其中除精神撫慰金外,其余賠償款可以在工傷待遇中扣除。因交通事故賠償款未明確精神撫慰金數額,根據被告傷殘等級及肇事人馮成伍在該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法院確定精神撫慰金數額為15000元。根據第三人侵權與工傷待遇中損失填補原則,第三人侵權已賠償的部分35000元應予扣除,法院判決陳國林獲得工傷待遇為102469.88元。
作業時玩手機就是在玩命—不享受工傷…
下班后接小孩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
參加單位足球賽摔傷,竟也算工傷?
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后,還能要求用…
超齡農民工下班途中出事故,能否認定…
老人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被認定為工亡
開工一天便受傷,工傷薪酬怎么算?
“超齡”勞動者受工傷能獲工傷保險賠…
中午外出吃飯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工傷…
上下班途中員工摔傷是否算工傷
保安早退遇車禍身亡 法院支持認定工傷
工傷職工企業可以辭退或開除嗎?
申請工傷認定過期可以民事損害賠償
雇主責任險不能替代工傷保險
出差期間接受按摩而死亡算工傷嗎?
職工遲到早退途中遇交通事故能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