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肇源新龍順德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乙方:
由于乙方工程施工位于甲方風機周圍、集電線路下方,為明確乙方安全責任,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法》和國家、地方電力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各項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項目內容:
二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乙方安全生產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2.甲方應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甲方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作業人員采取經濟處罰,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范、標準。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施工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服從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生產施工。
4.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5.乙方工程施工結束后應恢復甲方相關風機平臺,道路的原貌,不得增加甲方的占地面積;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占地面積增加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施工不得破壞集電線路桿塔、拉線的牢固與穩定,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施工將會影響草原積水與水流向,導致箱變積水,影響箱變、風機安全穩定運行,乙方與甲方協商負責解決此類問題。
8.乙方負責協商解決堤壩與集電線路安全距離降低的事宜。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甲方電力設施損壞由乙方維修更換。并對甲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施工不得影響甲方道路暢通。
11.乙方對乙方新建工程影響發生的衍生事件負責。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