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電焊工、氣焊工、防水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要按規定開具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
??????? 8.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氣石油氣“鋼瓶”。
??????? 9.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存放與使用安全。
???????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庫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 12.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顯的防火標志并有專人負責。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 13.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場時要進行檢驗,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 1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筑工程內設置宿舍。
??????? 15.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寒冷季節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 16.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全體作業人員簽字手續,同時要有具體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看護。
??????? 17.現場搭設的各種臨時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廠方及安裝單位驗收合格證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
??????? 18.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煤氣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 三、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火災及其它生產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認定若干規定》執行。
??????? 四、本協議如與現行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規定、標準等不符的,以其相關規定為準。
??????? 五、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門一份。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后自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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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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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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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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