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限公司
乙方:*************安消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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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就《淋設施安裝合同》(以下簡稱“安裝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事宜,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1.定義及解釋
1.1違規、違章、違約:指安全合同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以及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由于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火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為等社會事件。
1.4健康安全環境例卷:指乙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及將該危險危害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項目概況
2.1工程名稱:****加裝消防噴淋設施
2.2工程內容:消防管線施工、球罐噴淋設施安裝、混凝土閥井制作。
2.3工程主要危險點源及危害:觸電、機械傷害、高空墜落等。
3.雙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3.1.2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3.1.3有權對乙方安全業績、資質進行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進行審查并備案。對不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企業,甲方不允許其進入施工場地。
3.1.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1.5有權對乙方從甲方租賃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3.1.6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1.7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乙方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3.1.8有權對乙方做出的與現場安全管理有關的承諾予以監督、檢查。
?3.1.9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過程中的任何偏差,實施整改的跟蹤驗證。
3.2甲方的義務
?3.2.1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作業時間、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
?3.2.2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3.2.3甲方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2.4甲方應建立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渠道,并及時將有關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傳遞。
?3.2.5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提供的受控文件予以維護和保密,不得出現遺失、外借等情況。
?3.3乙方的權利
?3.3.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3.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3.3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相關規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3.3.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