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問題
1、處理能力不足,無害化水平低
盡管近年來,各級政府都加大了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投入和建設力度,一批較高標準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陸續投入使用,但由于基礎差、欠債多、歷史遺留問題多等原因,目前在設市城市中仍有約50%的生活垃圾未實現無害化處理,在縣城和建制鎮中仍有近90%的生活垃圾未實現無害化處理,而村莊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更接近為零。另外,全國城鎮有數十億噸的存量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處理。
2、政府投入不足,項目補貼偏低
據統計,自20世紀80年代初以來,我國對城市環境衛生行業的投入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平均僅占市政公用行業的2.5%左右,在市政公用行業中一直處于末位,也大大低于發達國家15%左右的平均水平。
按我國現行標準測算,企業特許經營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合理補貼范圍,焚燒廠宜為100—150元/噸,堆肥廠宜為70~100元/噸,填埋場宜為50—80元/噸,實際上各地政府補貼價格平均僅為上述計算價格的一半左右。
3、分類收集效果差,資源利用水平低
自2000年6月開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在8個城市試點了近10年,另有數10個城市也開展了不同形式的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雖然各地都取得了一定進展,積累了不少經驗,但由于政策法規不健全、協調機制不完善、分類系統不匹配、資金投入不足、宣傳力度不夠等原因,總體效果并沒有達到預期目標。
如考慮進入各地物資回收系統的生活廢棄物數量,我國生活垃圾的資源化利用率約為25%;如僅統計進入環境衛生收運系統的生活垃圾,其資源化利用率不足5%。
4、設施標準偏低,環境污染嚴重
大多數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不能滿足或不能全部滿足現行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全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總體水平偏低,環境污染的狀況和隱患令人擔憂,由于臭氣擾民、二噁英恐慌、滲瀝液污染、溫室氣體排放等原因導致處理設施周邊居民反對者居多,造成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選址難、環評難、建設難、運行難的局面,近期在我國的部分城市更是頻頻發生由于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目標任務
到2015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生活垃圾減量、分類、收集、運輸、利用和處理體系,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各設區城市實現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全部密閉化,餐廚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實現分類收運;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50%;縣城、鄉鎮基本建立收集和運輸體系。
“十二五”期間,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40萬噸/日。其中新增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25萬噸/日;新增縣城和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5萬噸/日;新增村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10萬噸/日。
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其中36個大城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達到95%;縣城和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60%;村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30%;城鎮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約為75%;城鄉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約為60%。
對策建議
1、制訂專業規劃。組織編制《全國城鎮環境衛生“十二五”規劃》和《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提出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的基本思路、目標、原則、任務、投資和政策措施等,按照城鄉統籌、區域統籌原則,因地制宜確定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的技術路線,引導全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規劃和建設。
2、加大資金投入。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新增中央投資及各級政府對新建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投入力度,并逐年增加投入比例;提高生活垃圾處理項目的政府補貼標準;加快對已有不達標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技術改造。
3、健全法規標準。制訂《城鎮市政公用事業法》;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制(修)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監管標準和污染控制標準;積極推進生活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地方立法,進一步規范生活垃圾處理行為。
4、支持技術研究。要支持把生活垃圾處理技術研發納入相關科技計劃,加大專項支持力度。加強生活垃圾預處理、生態填埋、清潔焚燒、厭氧發酵、二噁英控制、飛灰無害化處置、滲濾液處理、水泥窯共處置、污染場地評估和修復等技術研發,并依托重點工程項目組織開展試點示范。
5、促進源頭減量。研究制定包裝物回收管理辦法,防止過度包裝,減少包裝廢棄物產生;調整燃料結構,加快發展城市煤氣、天然氣、液化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推行“凈菜進城”,“凈菜上市”;引導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家庭生活垃圾的水分;在全社會提倡適度消費,節約食品,反對浪費。
6、推進分類收集。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在總結試點城市經驗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工作;建立和完善廢舊商品、廢舊物資回收、利用和處理體系;健全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加快回收站點建設,規范站點管理。
7、健全收運體系。按照密閉化要求升級改造現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轉和運輸設備設施,逐步淘汰敞開式收集、中轉和運輸方式,以實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和避免二次污染為目標,提高城鎮生活垃圾收運能力和水平。
8、選擇合理方式。抓緊制(修)訂、發布《生活垃圾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和《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等規范性文件,本著因地制宜、技術可行、設備可靠、適度規模、綜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則,合理選擇衛生填埋、焚燒、堆肥等生活垃圾處理方式。
9、完善經濟政策。各地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費辦法,按照補償收集、運輸和處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促進我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的健康有序發展。鼓勵與水費、燃氣費等合并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以提高收繳率,降低征收成本。
10、加強監測監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和各地政府要加強對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監測和監管,要進一步推進和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無害化評級工作,要依法完善生活垃圾處理信息報告和污染環境防治信息發布制度,以確保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按標準規劃、選址、設計、建設和運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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