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郊區防汛工作會議精神,按照“預防第一、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協作”的原則,為切實做好突發性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地質災害防治、救災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組的主要職責:
1、建立有效的預測、預警、預防和快速反應體系,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日常監控工作。
2、根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執行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和下達其他地質災害防治救災任務。
3、監督、檢查、落實地質災害應急準備工作,組織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調查,預防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的威脅,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和措施。
(二)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分組及職責:
指揮組負責人:(校長)王珺
警戒組負責人:(副校長)焦燕、王叢叢
救護組負責人:(體衛藝主任)孫荷雅、劉巖
疏散組負責人:趙帆(大隊輔導員)?張紹勇(總務主任)王超(安全主任)
全體班主任
1、救災注意事項:
(1)地質災害發生時,由組長發布緊急預警撤離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學生完全撤離后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其他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在緊急疏散學校師生員工至安全地點的同時,半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區教育局報告。
(6)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2、各組職責:
指揮組:(1)熟悉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2)清楚學校地質災害的地點、范圍;(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4)了解電線鋪設的線路;(5)了解災害的走勢;(6)確定逃生路線、避險場所、救護方案。
警戒組:(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2)當某處發生災害時,應迅速確定安全逃生的路線,避險場所,以便疏導他人逃生;(3)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災害現場。
救護組:(1)應配備急救箱;(2)應了解一般藥物的使用;(3)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4)根據傷情緊急救護,或送醫院治療。
疏散組:(1)利用學校報警設施和廣播迅速報道逃生方案;(2)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班主任有序疏導學生。
二、地質災害報告制度及程序
學校應建立、健全災情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緊急情況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地質災害發生后,立即向區教育局、當地政府報告初步災情,并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對災害成因進行調查。災情的報送必須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緩報、不瞞報。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位置、時間、傷亡人數、已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地質災害類型、規模、成因、發展趨勢,已采取的防范和救助措施等。
三、預警發布
根據市、區專業部門及教育局發布的預警信息,對出現的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及時發出預警,劃出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并予以公告,努力減小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四、應急措施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地質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并做好記錄,立即上報區教育局。
2、健全應急機制。學校成立地質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制定詳細的師生避險工作預案,明確責任,一旦發生地質災害事故,學校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有序組織師生安全轉移,確保人員安全。
3、加強值班巡查。進一步加強雨季的值班巡查工作,隨時應對各類突發性自然災害。
4、建立快速反應搶險隊伍,做好物資儲備。學校要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做到有備無患,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5、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充分利用黑板報、知識講座等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地質災害事故的知識、防御預案和自救措施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班隊活動等時間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6、在雨季來臨前,開展校舍、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地質災害事故的發生。
五、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學校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校園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學校防止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校園治安工作應急預案
校園防范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
午休、課后服務教室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信息系統安全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內容
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網絡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防洪防汛應急專項預案
坍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防臺風、暴雨專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