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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應急保障
4.1 信息保障
市經委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對全市主要預警體系網絡提供相應支持,定期分析、評價運行效率并進行改進。
4.2 儲備保障
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要求,建立和完善石油儲備體系,確保緊急狀態下能夠按照指令動用石油儲備。
4.3 資金保障
處置石油中斷應急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各地應急協調領導小組根據工作實際提出具體意見,報本級政府批準后,由本級地方財政安排。上級下撥的專項工作經費,由市應急協調領導小組及時安排,專款專用。
4.4 運輸保障
相關部門要優先保證緊急情況下石油運輸通道的安全暢通。 特別緊急時,可依法行使社會運輸工具的緊急征用權,確保應急石油能夠及時、安全調運。
4.5 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武警部隊根據職能分工依法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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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則
5.1 本預案所稱應急,是指應對石油供應緊張,防止、減少對經濟社會和生活秩序的影響,采取有效預防、緩解、應對和恢復措施的全過程。
5.2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應急工作實際需要,對本預案相關內容實行動態管理。市經委負責組織編制,定期組織應急指揮部成員部門評審,進行補充、修訂,并上報市政府批準。
5.3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廳發布并負責解釋。
5.4 根據本預案原則,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錦州石化分公司等大型石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要結合機構職責分工,編制或修訂相應的專項預案或具體工作預案。
5.5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